很多家長帶孩子來就診,往往是因為孩子的學習成績下降了,在治療孩子的多動症時,也總是把學習成績的好壞作為評價藥物療效的標準,如果孩子的學習成績沒有提高,就認為是治療效果不好,這種評價是不客觀的,也是不準確的,我們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評價治療效果。
(1)主要症狀的改善:如孩子的行為能得到控制,上課注意聽講,認真做作業,不需要大人督促,發脾氣少了,與同學關係變得融洽,有了積極性。
(2)家長和教師的評價:家長主要觀察孩子在校外的生活和學習情況,這有一定的侷限性,而教師可以更多地觀察孩子在學校的學習情況,包括課堂紀律、聽課情況、同伴關係等。他們可以看到自己孩子的變化,以及他們與同齡人之間的差距。教師的評價往往更加客觀和準確。在這一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老師們對孩子們的關心和愛護,也可以看到老師們對孩子們的關心和愛護。
(3)定期到醫院複查:瞭解客觀檢查指標的變化,如注意力測試、行為量表等,以便進行治療前後的對比,療效觀察、調整治療、預後判斷,檢查指標都是可以觀察到的,是判斷療效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應引起重視,定期到醫院進行檢查。
你如何評價藥物治療的有效性?
發布於 2022-09-25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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