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治療目前是肺癌最重要的治療手段,其效果優於放療、化療和靶向治療等其他治療方法。但是,並不是所有患者均適合手術治療。患者常常很關心自己是否具備進行手術的條件,尤其確診時已是中晚期肺癌的患者。無法進行手術常常預示著疾病的進展程度較高或身體耐受手術能力的下降。
如不適合手術而強行進行切除,不但無法獲得生存的受益,也給本來虛弱的機體增加了創傷。因此,手術條件的判斷相當重要。在《中國原發性肺癌診療規範》(2015版)中,對外科手術治療的描述如下,對我們具有指導意義。
具體內容如下:
手術治療原則解剖性肺切除術是早期肺癌的主要治療手段,也是目前臨床治癒肺癌的重要方法。肺癌手術分為完全性切除、不完全性切除和不確定性切除。應力爭完全性切除,以期達到完整地切除腫瘤,減少腫瘤轉移和復發,並且進行精準的病理TNM分期,力爭分子病理分型,指導術後綜合治療。對於可手術切除的肺癌應當遵守下列外科原則:
(1)全面的治療計劃和必要的影像學檢查(臨床分期檢查,特別是精確的N分期)均應當在手術治療前完成。充分評估決定手術切除的可能性並制訂手術方案。
(2)儘可能做到腫瘤和區域淋巴結的完全性切除,同時儘量保留有功能的正常肺組織。
(3)電視輔助胸腔鏡外科是近年來已經成熟的胸部微創手術技術,在沒有手術禁忌證的情況下,推薦使用VATS及其他微創手段。
(4)根據患者身體狀況,可行解剖性肺切除術(肺葉切除、支氣管及血管袖狀肺葉切除或全肺切除術)。如果身體狀況不允許,則行亞肺葉切除,其中首選解剖性肺段切除,也可行楔形切除。
(5)解剖性肺段切除術或肺楔形切除術的指徵為:
①患者高齡或低肺功能,或有行肺葉切除術的主要風險;
②CT提示肺內周圍型病變(指位於肺實質外側1/3),且病變直徑≤50px,並具備以下一個特徵:病理證實為腺癌;CT隨診1年以上高度可疑癌;CT提示磨玻璃樣影中實性成份≤50%。
③切除肺組織切緣距離病變邊緣≥50px或切緣距離≥病變直徑,術中快速病理為切緣陰性;
④在決定亞肺葉切除術之前,應對肺門和縱隔淋巴結進行系統採樣。目前,早期肺癌亞肺葉切除術式尚屬臨床研究階段,鼓勵參與臨床研究,不能作為標準術式推廣。
(6)完全性切除手術(R0手術)除完整切除原發病灶外,應當常規進行系統性肺門和縱隔各組淋巴結(N1和N2淋巴結)切除,並標明位置送病理學檢查。最少對3個縱隔引流區(N2站)的淋巴結進行清掃或採樣,儘量保證淋巴結整塊切除。建議右胸淋巴結清除範圍為:2R、3a、3p、4R、7-9組淋巴結和周圍軟組織,左胸淋巴結清除範圍為:4L、5-9組淋巴結和周圍軟組織。
(7)通常情況下術中應依次處理肺靜脈、肺動脈,最後處理支氣管,或依據術中實際情況決定處理順序。
(8)支氣管袖狀肺葉切除術是在術中快速病理檢查保證(包括支氣管、肺動脈或靜脈斷端)切緣陰性的情況下,儘可能保留更多肺組織及肺功能所行的切除範圍,術後患者生活質量優於全肺切除術患者。
(9)肺癌完全性切除術後6個月復發或孤立性肺轉移者,在排除肺外遠處轉移及心肺功能等機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可行復發側餘肺切除或肺轉移病灶切除。
(10)心肺功能等機體狀況經評估無法接受手術的I期和Ⅱ期的NSCLC患者,可選擇根治性放射治療、射頻消融治療和藥物治療等。
肺癌肺切除手術適應證:
(1)I、Ⅱ期和部分ⅢA期(T1-2N2M0; T3N1-2M0; T4N0-1M0可完全性切除)NSCLC和I期SCLC(T1-2N0M0)。
(2)部分Ⅳ期NSCLC,有單發對側肺轉移,單發腦或腎上腺轉移者。
(3)臨床高度懷疑肺癌的肺內結節,經各種檢查無法定性診斷,可手術探查。
手術禁忌證:
(1)全身狀況不佳,心、肺、肝、腎等重要臟器功能不能耐受手術者。
(2)絕大部分診斷明確的Ⅳ期、大部分ⅢB期和部分ⅢA期NSC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