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甚麼情況下需要遺傳諮詢?
有不良產史或不良家族史的夫婦,例如存在反覆流產、死產、嬰兒夭折、可分辨的體格或精神異常、已診斷的遺傳病時需要遺傳諮詢。有些多年原發不孕的病例也需要關注遺傳學問題。
2、 輔助生育技術本身會引起遺傳病增加麼?
據法國國家IVF登記處(FIVNAT)20世紀90年代的數據,輔助生殖技術出生的後代畸形率約為2%,隨訪提示身高、體重、學習情況均與預期沒有差別。因男性因素行ICSI出生的後代中染色體異常比例略有增高,多數為性染色體異常,可能與親代配子生成機制異常或受精、卵裂異常有關。PGD可對一些孟德爾遺傳病進行胚胎篩選,避免患兒出生,隨訪時間尚短,但未顯示致其他缺陷的傾向。
3、 怎樣通過輔助生育技術避免遺傳病再發?
一些已知致病基因的單基因遺傳病,染色體異常所致疾病可通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PGD)來避免患兒出生,也被人們稱為“第三代試管嬰兒”。
4、 為甚麼染色體報告與正常核型不同,醫生卻說可以生育正常的寶寶?
一些通過多年臨床觀察,發現不良預後少見的染色體異常被視為多態性表現,最為多見的是9號染色體倒位,Y染色體長臂長度變異等。另外,一些平衡易位的患者可產生不同比例的正常配子。
5、 甚麼情況下生育正常孩子的可能性很小,需要考慮領養或申請供精/供卵?
無論是否遺傳學相關的原因所致,如出現精卵產生機制異常,生育則將面臨困境。例如,父親或母親為21-21羅伯遜易位,即為兩條21號染色體共用一著絲粒,雖然本人表型正常,但他或她的胚胎絕大多數為21三體或21單體,前者為唐氏綜合徵患兒,後者則會在胚胎期停止發育。極少的可能性出現三體自救獲得表型正常的孩子。此時醫生會建議考慮領養或申請供精/供卵,避免反覆流產或唐氏兒出生。
6、 除了核型,要生育健康的孩子還應考慮哪些?
除了父母親的染色體核型,還需要排除物理、化學、生物有害因素的影響,特殊情況下還需關注母體的必需營養素、免疫狀態、內分泌情況及母兒血型不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