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澄清的是,這位患者正確的診斷既不是所謂的“骨質增生”,也不是甚麼“骨刺”,而應該是“骨性關節炎”。骨性關節炎是一種老齡性的疾病,是全身老化在關節部位的局部體現,就象我們上一期上所介紹的那樣,“骨質增生”與“骨刺”只是骨關節炎的一個很侷限的方面,不可以以此來代指整個疾病。這種誤指在我國卻有著根深蒂固的廣闊市場,因為骨關節炎雖然是一種非常古老而且極為常見的疾病,但是我們對它的認識和理解卻才剛剛起步,以“骨刺”、“骨質增生”來代指骨關節炎正是以前對其病因病理膚淺理解的結果。古人做事要講究“名正言順”,“名不正則言不順”。而在骨關節炎這一塊,現在“正名”的事顯得非常迫切,很多不正規的治療療方法正是在各種“非名”的掩蓋下進行的。
骨性關節炎最初期的症狀可以多種多樣,一般是在某些特定的動作如深蹲、上下樓等時發生輕重不等的關節疼痛,這種疼痛可以位於關節上下週圍的任何一處,可以時好時壞,也可以一出現就持續不退,左右兩邊的關節可以同時起病,也可能會相隔好多年相繼發生。上面這位患者的情況也是比較典型的,著涼、過長時間的步行或者過度的劇烈運動通常會加重疼痛症狀,有時還會誘發急性滑膜炎或者急性關節積液。由於這是一種老化退變性的疾病,所以一旦開始發生,就不會再逆轉回到正常了,也就是說,是不可能再“治癒”了。不少病人初次與再次症狀可以相隔好多年,初次症狀經過合適的治療後即使完全消失,多年不發,也並不意味著疾病本身的治癒。所以,正確的治療目標是通過合理的措施來控制症狀,延緩疾病的發展速度。
目前,我們針對骨性關節炎的臨床治療措施大多遵從歐美的診療指南,這些治療措施的制訂則完全來自於嚴格的臨床隨機對照研究,而且根據研究結論的支持強度劃分循證醫學的證據等級程度。通常,我們會把這些治療措施分成三大類,即非藥物治療、藥物治療,以及手術治療。
非藥物治療是骨關節炎的基礎治療,其重要性不亞於藥物治療。國際骨關節炎研究學會2008年發表的指南上共推薦了11條非藥物治療措施,其中包括患者健康教育、電話隨訪、理療、規律的有氧運動、肌力與關節活動度訓練、減肥、使用行走輔具、膝關節護具、矯形鞋墊、熱療、經皮神經電刺激、針灸等等。
推薦的藥物治療措施共而8條:
1、包括輕中度疼痛時推薦對乙酰氨基酚為首選用藥;
2、也可以短期使用最低有效劑量的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避免其長期應用;
3、可以單獨或者輔助加用局部非甾體類消炎鎮痛藥或者辣椒鹼;
4、中重度疼痛且口服治療效果欠佳時,可以考慮關節腔內注射皮質激素;
5、關節腔內注射透明質酸鈉起效稍慢,但療效較激素注射要長久;
6、硫酸氨基葡萄糖對膝關節骨關節炎有較好療效;
7、硫酸氨基葡萄糖有一定的改善膝關節結構的作用,雙醋瑞因可能對髖膝關節炎都有一定的結構改善作用;
8、症狀反覆發作且其他藥物治療效果欠佳時,可以考慮採用弱阿片類麻醉性鎮痛藥。
我國傳統醫學通常把老年退變性關節疾病歸為“痺證”,因此用藥常從活血化瘀入手,也能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由於中醫強調的是個體化治療,處方用藥需要因人而異,做成成藥也很少去做大規模的臨床試驗,從而缺乏現代醫學所要求的循證醫學證據,這些藥物的作用就難以獲得西醫學術界的廣泛承認,所以在這些歐美學者主導的指南中就看不到中藥與中成藥的影子。
非藥物治療與藥物治療的綜合運用是骨關節炎保守治療的總體原則。但在疾病的終末期,當這些手段效果欠佳,疼痛難以控制,生活質量明顯下降時,就必須要考慮手術治療。
OARSI對之有五條推薦意見:
1、包括終末期推薦人工關節置換手術;
2、單側間室膝關節炎推薦單髁置換術;
3、年輕患者可以考慮截骨術或者其他保留自身關節的手術;
4、不推薦關節鏡下灌洗與清洗手術;
5、置換術失敗患者可以考慮關節融合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