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二十多年中,人工耳蝸植入的臨床經驗日益豐富,人工耳蝸技術及外科技術在不斷髮展,其適應症與以往相比也有了很大的拓展。目前哪些人群可以考慮人工耳蝸植入呢?
首先對人工耳蝸植入要有正確的意識,即人工耳蝸植入不是單單指外科醫生將電子耳蝸植入到病人體內的外科手術。它需要包括患者本人、家庭、學校、聽力師、言語/聽覺培訓師及外科醫生在內的整個團隊去努力協作完成。並且患者本人對人工耳蝸植入要有較科學的期望,過高的期望值往往會導致術後患者的不滿情緒從而影響植入耳蝸的使用。所有的患者及家人都應該在開始這個改變人生命運的旅途前密切關注該方面的訊息並詳細諮詢人工耳蝸植入相關機構。
其次是要符合相關的聽力學檢測標準。如果受試者的表現可靠,目前一般用純音測聽和言語測聽來進行候選者的篩選。12-23個月的患兒,純音測聽平均閾值兩耳均應≥90dB HL; 年齡>24個月的患者應≥70 dB HL 。如果患者在有助聽裝置的情況下可感知言語,則應加做聲場為55dBSPL 的言語識別測試。目前美國FDA指南允許植入標準為在最佳助聽的聆聽環境下,開集句子識別率(比如HINT測試)應≤60%。也有其他的測試的標準比如在語前聾患者,確定其聽覺能力在使用助聽裝置及進行聽覺康復訓練超過3個月後並無進步者即可進行人工耳蝸植入。
通過影像學檢查發現某些先天或後天耳蝸畸形仍然可以作為植入候選者,但他們可能需要特殊類型的耳蝸裝置,不同的手術操作,並且其植入效果也差異很大。併發症(比如腦膜炎及腦脊液漏)的風險也要比一般人高。有30%的聽障兒童合併有其他殘疾,比如失明,運動平衡障礙,智利發育遲緩,顱骨畸形等在早期是被排除在外的,如今,如果助聽裝置對其沒有幫助或認為植入後對其會有所幫助,則也應該將這些患者列人工耳蝸植入範圍之內。
目前新出現的植入標準包括了有殘餘聽力的人群。他們在安靜環境,最佳助聽效果下的雙耳開集短句識別率≤70%或植入耳的識別率≤40%則可進行人工耳蝸植入。這個選擇標準相比以往有了很大的拓寬。
最後應排除明顯手術禁忌症(耳蝸或聽神經未發育,活動性的中耳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