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法屬於中醫的八法之一,它與發汗、瀉下三者均被視為將病邪直接逐出體處的重要手段。吐法分口服藥物催吐、藥物吹鼻致吐、物體器械探吐等幾種方法。口服藥物催吐和藥物吹鼻致吐都是利用藥物的藥性來達到嘔吐的方法。祖國醫學對此類藥物、方劑的研究與應用有悠久的歷史。精於此法的著名醫家歷代輩出。藥物吹鼻致吐指採用辛辣等藥物吹入鼻咽部導致放射性嘔吐。物體探吐是以探具不斷地向患者的咽後壁探動而誘發嘔吐。它常與藥物催吐結合應用。吐法引起的胃腸劇烈運動,既可排洩廢物毒物,也可出汗,暢通氣血,興奮迷走神經,涉及大腦乃至生命的整體功能活動,就能修復出了故障的神經-體液調節功能,就能改變病理狀態下的內環境,達到“邪去正自復”的治療效果。
吐法可以治療疾病,這是勞動人民從長期醫療實踐中積累下來的寶貴經驗之一。《黃帝內經》就有關於吐法的記載,比如《素問?陰陽應象大論》說:“其高者,因而越之”(張景嶽註釋: 越,發揚也,謂升散,吐湧之);《神農本草經》中已有吐藥的記載。如瓜蒂、黎蘆等藥物。漢代張仲景對吐法的認識有所發展,對吐法的應用掌握得很嚴格,指出何者當吐,何者不可吐,對於服藥不吐者,提出“少加之,以快吐為度”,並以吐法方劑一物瓜蒂散治療“太陽中喝,身熱疼重”和“宿食在上脘”。
清代程國彭《醫學心悟》把“吐法”列人“醫門八法”之中,專門作為一種治療方法單獨介紹。既指出“當吐不可吐而又不可以不吐,吐之不得其法以誤人者”,又從方法學的角度教人如何把“不可吐”之證變為“可吐”之證。現代已故名醫蒲輔周在《蒲輔周醫療經驗》一書中提出“吐而勿緩”的原則。即要抓住病機,急擊勿失,以獲療效。
總之,“吐法”從《黃帝內經》以來,歷代醫家有所發展,尤其是張子和在這方面的貢獻特別突出。可惜到近現代以來,由於中醫執業環境和醫學教育方式的改變,精於吐法治病的醫生卻越來越少。作者每週採用吐法治療患者數例已多年,確有“屢用屢驗,以至不疑”之感慨。對各種頑痰老痰導致的難症奇症,甚至尿毒症,腫瘤等均療效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