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室管膜瘤是成人常見的髓內腫瘤。雖然與其他髓內膠質腫瘤相比,室管膜瘤的預後較佳,但是影響其預後的相關因素仍不是非常清楚。目前,較多文獻支持完全切除腫瘤(GTR)可以改善脊髓室管膜瘤患者的總體生存期(OS)及無進展生存期(PFS),然而,由於腫瘤對周圍脊髓組織及神經根的浸潤,並不是所有室管膜瘤均可以達到完全切除。而對於腫瘤部分切除(STR)的患者,是否需要在術後採用輔助放療(RT)仍存在爭議。加州大學神經外科Michael C博士等人回顧分析了1965-2011年間有關室管膜瘤手術治療及放療的相關文獻,探討了不同的治療方式GTR,STR以及STR+RT與患者PFS及OS之間的關係。該項研究發表在2013年2月的《Neuro-Oncology》雜誌上。
該研究共納入了68篇文獻,其中包括接受腫瘤切除的WHO II級~WHO III級髓內室管膜瘤患者共348名,排除了僅接受活檢以及接受過化療的病例,中位隨訪期為48個月。患者平均年齡41歲(18-73歲),男性(57.6%)多於女性(42.4%)。268例患者(77.0%)接受GTR,80例患者接受STR,其中高位腫瘤(全切率83.0%)較低位腫瘤(全切率67.2%)更易獲得全切(P<0.001)。在所有STR患者中,47位(58.8%)接受了輔助放療。作者採用Kaplan-Meier生存曲線及多因素COX比例風險模型兩種方法分析了治療措施對患者預後的影響。
研究結果顯示,完全切除的室管膜瘤患者可以獲得最佳的PFS及OS,其五年PFS率及OS率分別為97.9%及98.8%(HR=0.06;95% CI=0.02-0.23;P<0.001)。在STR患者中,未接受輔助放療的患者中位存活時間(50% PFS)僅是術後接受輔助放療患者的1/2。分析結果表明,STR後接受輔助放療可以有效地延長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期(HR=2.26;95% CI=1.01-5.07;P=0.047,圖1),但對於患者的總生存期沒有影響(HR=1.01,P=0.99,圖2)。另外,作者發現放射劑量(<50Gy vs. ≥50Gy)並不影響STR患者的PFS(P=0.559)及OS(P=0.51,圖3)。
最後作者指出,雖然輔助放療並不能改善脊髓室管膜瘤患者的總體生存期,但卻能夠減少腫瘤進展從而避免患者接受多次手術,提高患者的生活質量。因此,對於脊髓室管膜瘤,爭取全切仍然是最主要的治療,當無法全切時,輔助放療並且長期密切隨訪是必要的。
圖1:不同治療措施下患者的無進展生存期(PFS)。採用Kaplan-Meier曲線,其中完全切除(GTR)的患者擁有相較部分切除患者擁有最佳的無進展生存期(log rank,P<0.001),腫瘤部分切除後接受放療組(STR+RT組,48個月)其中位存活時間(50% PFS)是單純行腫瘤部分切除組(STR,96個月)患者的兩倍。
圖2:不同治療措施下患者的總生存期(OS)。腫瘤全切患者擁有最佳的總生存時間。在腫瘤部分切除的患者中,是否採用輔助化療其總生存時間間不存在明顯差異。
圖3:Kaplan-Meier分析不同放射劑量對PFS及OS的影響。PFS(A;P=0.559),OS(B;P=0.510)均不受放射劑量的影響(<50Gy vs. ≥50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