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頸椎病的定義與診斷原則
頸椎病的定義包涵了三個基本內容
1、頸椎間盤退變或椎間關節退變;
2、累及其周圍組織結構;
3、出現相應的臨床表現。這3個內容相互聯繫,缺一不可。
所以,確立頸椎病的診斷必須符合以下診斷原則:
1、具有頸椎病的臨床表現(即臨床症狀和體徵);
2、影像學顯示了頸椎間盤或椎間關節有退行性改變;
3、影像學徵象能夠解釋臨床表現。
根據這個診斷原則,應避免在頸椎病診斷中的兩個偏向:第一,不能僅僅依據影像學徵象上有頸椎退行性變這一條就作出頸椎病的診斷。因為55歲以上的人群中80%有頸椎退行性改變,但其中大部分並無臨床表現,所以僅憑影像學所見就診斷為頸椎病是不妥的。第二,也不能只根據臨床表現,在沒有必要的影像學檢查證實相應的頸椎有退行性改變的情況下作出診斷,因為沒有頸椎的退行性改變就沒有頸椎病的發病基礎。另外,頸椎病的很多臨床表現也可在頸椎病以外的疾病中存在,例如,上肢麻木無力可由胸廓出口綜合徵引起;頭暈也可由腦血管病、高血壓病、耳科疾病引起;四肢痙攣性不全癱也可由椎管內佔位性疾病、脊髓空洞症、肌萎縮側索硬化症等引起。所以,診斷原則中強調影像學徵象能解釋臨床表現。
二、頸椎病的分型
關於頸椎病的分型,國內外並不一致。根據我國1992年頸椎病專題研討會討論,從頸椎病的定義所包含的3個基本內容進行分類,即根據不同組織結構受累而出現的不同臨床表現,將頸椎病分為頸型、神經根型、脊髓型、椎動脈型、交感型以及其他型等。各型的依據如下。
1、頸型:有頸部症狀和壓痛點;X線片頸椎有曲度改變、不穩定等表現;應除外頸部其他疾患(如落枕、肩周炎、肌筋膜炎等)。
2、神經根型:有與病變節段相一致的根性症狀與體徵;壓頸試驗或臂叢牽拉試驗陽性;影像學所見與臨床表現一致;痛點封閉無顯著療效;能除外胸廓出口綜合徵、網球肘、腕管綜合徵、肘管綜合徵、肩周炎等。
3、脊髓型:有頸脊髓損害的症狀與體徵;影像學有頸椎管狹窄、頸椎退行性改變;應除外肌萎縮側索硬化症、椎管內腫瘤、脊髓損傷、多發性末稍神經炎等。
4、椎動脈型:有頸性眩暈、可有猝倒史,旋頸試驗陽性,X線片有頸椎節段性不穩或鉤椎關節增生,多伴有交感神經症狀,應除外眼源性、耳源性眩暈,除外椎動脈Ⅰ、Ⅲ段供血不全、顱內病變、神經官能症等。確診應行椎動脈造影等。此型爭議大,待進一步研究。
5、交感型:表現為頭暈、眼花、耳鳴、手麻、心動過速、心前區痛等一系列植物神經紊亂的症狀,X線有頸椎節段間不穩或退行性改變,椎動脈造影無異常,需排除心、腦血管疾病等。本型的依據也有較多爭議。
6、其他型:指頸椎椎體前方鳥嘴樣骨質增生壓迫食道引起吞嚥困難,並經食道鋇劑透視檢查證實等。
三、頸椎病的發病機制
頸椎病的發病機制並不十分清楚。頸椎位於較為固定的胸椎和有一定重量的頭顱之間,活動度大,容易產生勞損。一般認為,頸椎病的發病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頸椎間盤退行性變及繼發性椎間關節退變是本病的發病基礎。頸椎退變過程中,首先改變的是椎間盤,然後累及椎間關節,一般以C5~C6,C6~C7,C4~C5的順序發生。按目前的瞭解,將本病發病機制歸納如下。
1、機械性壓迫學說:分為靜態壓迫和動態壓迫兩種因素。從靜態性壓迫因素方面來看,椎間盤變性從20歲就可能開始,30歲以後出現頸椎間盤退行性改變,隨著其累積性損傷,可使其退變加重致使椎間盤的纖維環變性、腫脹、斷裂,使裂隙形成,導致椎間盤膨出或突出,纖維環的耐牽伸等能力下降,椎間隙變窄,椎體間產生異常活動使椎體上、下緣韌帶附著處產生牽拉性骨贅,這些骨贅和突出的椎間盤突入椎管壓迫脊髓或神經根,產生相應症狀。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研究證明這種壓迫也可使腦脊液循環受阻,同時也發現脊髓對慢性壓迫有一定耐受性,例如在動物實驗中椎管侵佔率在60%以上方有脊髓損傷的表現。從動態壓迫因素方面來看,頸椎在伸、屈活動中,脊髓隨椎管在伸、屈狀態下的變化形態發生改變。頸椎屈曲時,脊髓被拉長,橫斷面積減少,脊髓變細;頸椎仰伸時,脊髓軸向壓縮,橫斷面積增加。頸椎仰伸位時,椎管橫斷面積減少11%~17%,而脊髓橫斷面積增大9%~17%。如果已有靜態壓迫因素,如脊髓腹側突出或膨出的椎間盤、椎體後緣骨贅以及脊髓背側的增厚的黃韌帶,再加上動態因素,則會進一步造成脊髓或神經根損害,所以,頸椎屈、伸活動也可能是脊髓損害的動力學因素。由此來看,在骨贅特別嚴重的情況下,頸椎過度活動造成的反覆微小創傷可能比單純壓迫更加值得注意。
2、頸椎不穩定:如上所述,頸椎退行性變造成頸椎節段間不穩,頸椎屈、伸活動時,脊髓在椎體後緣骨贅上反覆摩擦,脊髓微小創傷的積累導致脊髓病理損害。另外,頸椎退行性變導致的不穩定,椎間關節的活動度增加可引起脊髓側方動脈及其分支的痙攣,也刺激頸椎交感神經反射性引起動脈痙攣,導致脊髓局部供血差。頸部交感神經來自脊髓上部,其末稍神經纖維分佈到頭、頸、上肢,也分佈到胸、腹部內臟。頸交感神經直接分佈到心臟,通過交通支分佈到咽部。頸內動脈周圍的交感神經伴隨動脈分支分佈到眼部,椎動脈周圍的交感神經進入顱內後,伴隨迷路動脈到內耳。交感神經還分佈到脊膜、脊髓、纖維環周緣部、頸椎的韌帶和關節。因此,頸椎不穩定可能刺激頸部交感神經,引起如視力模糊、耳鳴、平衡失調、心動過速或過緩、手指腫脹等一系列植物神經系統紊亂的症狀。在臨床實踐中,許多有頸椎不穩定的患者,經過頸圍領制動、臥床休息等措施,可使症狀暫時緩解;手術治療中將退變不穩節段椎間盤切除加植骨融合可獲較滿意療效。這也說明頸椎不穩定在頸椎病發病中的作用。?
3、頸脊髓血液循環障礙:很早就認識到血供因素可能參與了頸椎病的發病過程。研究者注意到頸椎屈曲位手術時脊髓變扁,顏色變白;還發現頸椎間盤突出壓迫脊髓時,脊髓受壓損害區與脊髓前動脈供血區基本一致,並推測突出的椎間盤壓迫脊髓前動脈及其分支造成脊髓缺血性損害。頸椎屈曲時脊髓張力加大,脊髓腹側受椎體後緣骨贅擠壓變為扁平,前後徑變小,同時脊髓側方受到間接應力而使橫徑加大,可能使脊髓中溝動脈的橫行走向的分支受到牽拉,使脊髓前2/3缺血,其中包括灰質大部,使其內部的小靜脈受壓,加重了局部供血不足。如果脊髓腹側有突出的椎間盤或骨贅壓迫,脊髓背側有肥厚的黃韌帶擠壓,再加上頸椎節段間不穩,則頸椎伸、屈活動時,頸脊髓受到"鉗夾機制"的影響,使脊髓局部供血更易受到干擾。還有,如果頸椎不穩定,刺激頸交感神經,引起動脈血管痙攣,也會影響脊髓供血。
總之,頸椎病的發病機制較為複雜,壓迫與不穩定在發病中的作用研究的較多,而脊髓血供障礙因素也可能與壓迫或不穩定有一定關係。通過臨床實踐,如頸椎病外科治療中的椎間盤切除並椎間植骨融合,椎管擴大成形術等,取得了良好的治療效果,上述發病機制也得到一些支持。但是,頸椎病發病機制中仍有許多方面不甚明瞭,待進一步深入研究。
四、頸椎病的非手術治療
頸椎病的治療方法可分為非手術療法及手術治療兩類。目前對於頸椎病的治療,大多數的醫學專家主張非手術治療,只有少數病例需手術治療。非手術療法是中西醫結合的綜合療法,其內容包括頸椎牽引、理療、手法按摩推拿、針灸、藥物治療、休息、圍領或頸託及醫療體育鍛煉等,可根據不同情況選用其中一種或二至三種方法,同時施行或交替應用之。現分別介紹如下
1、手法按摩推拿療法
這是中醫治療頸椎病的方法之一,也是頸椎病較為有效的治療措施。它是治療作用是能緩解頸肩肌群的緊張及痙攣,恢復頸椎活動,鬆解神經根及軟組織粘連來緩解症狀,加寬椎間隙,擴大椎間孔,整復椎體滑脫來解除神經血管的刺激與壓迫,促進局部血液循環而收到舒筋活絡,解痙鎮痛的效果。大致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傳統的按摩推拿手法;另一類是旋轉復位手法和提端搖晃手法。但手法的治療應在有經驗的專科醫師指導下進行操作,以防出現意外
2、頸椎牽引療法
這是頸椎病較為有效並且應用較廣的一種治療方法,此療法適用於各類頸椎病,對早期病例有效。它的治療作用是限制頸椎活動,有利於組織充血、水腫的消退;解除頸部肌肉痙攣,從而減少對椎間盤的壓力;增加大椎間隙和椎間孔,使神經根所受的刺激和壓迫得以緩和,使扭曲於橫突孔間的椎動脈得以伸張;牽開被嵌頓的小關節滑膜;緩衝椎間盤組織向周緣的壓力,並有利於已經向外突出的纖維環組織消腫
牽引方法:通常採用枕頜布帶牽引法,有坐式和臥式兩種,輕症患者採用間斷牽引,每日1-3次,每次半小時至1小時。重症患者可行持續牽引,每日牽引6-8小時。牽引重量可自行3-4公斤開始,逐漸增加至5-6公斤,以後可根據患者性別、年齡、體質強弱,頸部肌肉發育情況以及患者對牽引治療的反應,適當的調整牽引重量和延長牽引時間。療程:小重量牽引30次為一療程,如果有效,可繼續牽引1-2療程或更長,兩療程之間應休息7-10天,牽引時一般要求頸部輕度前屈20度左右,但最好是以病人自覺症狀得以減輕的體位為宜,不必強求某一特定的位置
3、理療:
在頸椎病的治療中,理療可起到多種作用,也是較為有效和常用的治療方法。一般認為,急性期可行普長因離子透入、超聲波,紫外線或間動電流等;疼痛減輕後致用超聲波、碘離子透入,感應電或其他熱療
4、藥物治療
藥物在本病的治療中特別是中藥可起到主要的對因治療作用,西藥只是緩解症狀,可選擇應用止痛劑、鎮靜劑、維生素(如B1、B12,維樂生),血管擴張劑等,對症狀的緩解有一定的效果。
5、溫熱敷
此種治療可改善血循環,緩解肌肉痙攣,消除腫脹以減輕症狀,有助於手法治療後使患椎穩定。本法可用熱毛巾和熱水袋局部外敷,最好是用中藥燻洗方來熱敷。治療時局部溫度應保持在攝氏50-60℃左右,熱敷時間每次15-20分鐘,每日2次。溫度太高或時間過久,可引起周圍血管擴張而加重症狀。急性期病人疼痛症狀較重時不宜作溫熱敷治療
6、臥床休息
臥床休息可減少頸椎負重及其周圍組織的張力,使神經受壓和反應性水腫減輕,從而加速症狀的緩解。由於頸椎病患者下肢多不受影響而走動自如,以致病者甚至醫生常常忽視休息問題,故強調此點甚為重要。
7、功能鍛鍊
在急性期,病人疼痛症狀較重時宜適當休息,待症狀減輕,移位的患椎較為穩定後,病人才可以開始頸肩及背部的功能鍛鍊,鍛鍊時頸部活動的範圍要小一些,用力不宜過猛。
8、其他
頸椎病的治療還有封閉療法、針灸、電針、耳針、磁療、圍領及頸託保護等醫療措施,對改善症狀也都有一定療效
五、頸椎病的手術治療
頸椎病手術比較複雜,有一定風險,因此手術指徵應嚴格掌握。如果病人存在手術禁忌,則不能選擇手術治療。目前認頸椎病的病理機制及臨床表現比較複雜,應根據不同的病情選擇適當的手術方式。
對於脊髓型以外的各型頸椎病,由於絕大部分病人經非手術治療能獲得明顯的緩解或治癒,因此應當首選非手術保守治療,而手術治療主要是針對症狀較嚴重,經嚴格的非手術保守治療無效,或療效不鞏固而反覆發作者。
手術適應症的選擇
1、頸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頸型頸椎病原則上不需手術,只有極個別病例經長期非手術療法無效、而且嚴重地影響正常生活或工作者,可考慮手術。由於目前在頸型頸椎病以及項背肌肌肉筋膜炎的認識上,骨科專家都仍存在一定的分歧,所以對於頸型頸椎病的手術應當非常慎重。
2、神經根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神經根型頸椎病原則上應首先採取非手術治療,絕大部分病人不需手術。
3、脊髓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脊髓型頸椎病佔頸椎病的5%-10%,是以椎間盤退變為基本病理基礎,繼發形成含有椎體骨贅的隆起物,以此構成對脊髓或脊髓支配血管的主要壓迫,導致不同程度的脊髓功能障礙,造成患者生存質量嚴重下降甚至危及生命,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疾病。由於該病症狀嚴重,且呈進行性加重,一旦延誤診治常發展成為不可逆性神經損害,因此如診斷明確,應積極採取手術治療。
4、椎動脈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絕大多數的椎動脈型頸椎病應當首選非手術的保守療法,同時具有下列情況者可考慮手術。
5、交感型頸椎病需要手術的情況:交感型頸椎病,絕大多數保守治療可以有良好的效果。僅僅在症狀嚴重影響病人生活,經非手術治療無效,經頸交感神經封閉或頸椎高位硬膜外封閉試驗證實症狀有明顯減輕,且證實為節段性不穩定或椎間盤膨出者可考慮手術。但由於交感型頸椎病與神經官能症、更年期綜合徵等難以鑑別,某些病人甚至可能併發有精神心理因素而使症狀誇大,因此,手術指徵應從嚴掌握,手術治療應當非常慎重。
6、其他型的手術治療:其他型頸椎病,如因椎體前緣突出的骨贅向前方壓迫與刺激食管引起吞嚥困難,經非手術療法無效者,可以手術將椎體前緣突出的骨贅切除,從而解除對食管的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