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謂正常的,即年幼的嬰兒,小腿內側的一根長骨(我們稱它為脛骨)所附著的肌肉較外側的薄,所以乍看上去,嬰兒的兩條小腿就有點彎曲感,這實在是一種錯覺;此外,1歲左右的小兒,兩條腿略為彎曲,而且X線片上也顯示小腿骨骼彎曲,但沒有佝僂病的X線表現。這是由於這時的小兒剛開始行走,兩腿還不能很好地承受自己的身體重量,所以暫時出現了小腿的彎曲,一般到2~3歲即能恢復正常,而且線片上也顯示原先的小腿骨彎曲的現象得到糾正。對於這兩種情況,我們均認為屬於正常現象。
二、所謂不正常,即嬰兒患有嚴重的佝僂病,由於缺鈣而使骨質疏鬆、軟化,當小兒站立或行走後,下肢不能負重,出現小腿彎曲,這就是我們所稱謂的 “O”形腿及“X”型腿。“O”形腿的小兒,其兩腿的彎曲程度比正常現象的彎曲要嚴重。檢查時將兩踝關節併攏,兩膝關節往往分開不能併攏,兩膝之間的空隙超過3釐米。“X”型腿兩膝關節併攏而踝關節不能併攏,兩踝之間距離在3釐米以上。X線片上不僅僅小腿骨彎曲,還有其他佝僂病的特徵表現。因此,對這類小腿彎曲,應視為異常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