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血應在嬰兒出生72小時並充分哺乳後進行,最好在吃足6次奶後進行最佳;
2、採血部位為新生兒足跟內外側;
3、因各種原因提前出院、轉院的嬰兒,不能在72小時之後採血的,時間最遲不宜超過出生後20天;
4、如果通知孩子複查,應該配合醫生儘快進行,切勿諱疾忌醫;
5、如果孩子出生需要立刻離家外出,也應該把新的住址和電話號碼一併告知醫生和醫院。只有這樣,才能使醫生在孩子萬一需要複查及時取得聯繫。
新生兒疾病篩查為甚麼在72小時後採血最佳?
採血在嬰兒出生72小時並充分哺乳後進行為最佳,是因為在未哺乳、無蛋白負荷的情況下容易出現苯丙酮尿症篩查的假陰性。此外,在嬰兒出生72小時後採血,可避開生理性促甲狀腺激素上升時期,減少了篩查的假陽性機會,並可防止苯丙酮尿症上升延遲的患兒產生減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