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生活條件好了,有的患者希望‘一步到位’地治好退行性骨關節炎,所以一來就提出做人工關節置換,但實際上,退行性骨關節炎的治療是無需一步到位的.
現在醫學界的共識是,接受人工關節置換術的患者年齡應該在60歲以上,但並沒有嚴格的年齡限制,這和人工關節的使用壽命有關。根據現有的文獻記載,人工關節使用10年以內出現問題的比例不到5%,而到了20年、30年這一比例分別上升到5%~10%、20%,因為人工關節存在使用壽命的問題,如果年紀不大就接受了人工關節置換術,有可能造成在患者的有生之年內還需要更換一次人工關節,而到時候患者往往年事已高,未必能夠耐受手術了。
人工關節置換術是對付晚期退行性骨關節炎的“終極”治療方法
對於一些早期患者,可以通過藥物、物理治療、運動療法,延緩關節老化的速度,中期患者可以接受手術截去一小段骨來改變膝關節的受力情況,效果能維持 6~10年時間。但是,這些治療方法都只能延緩而無法阻止關節的老化,所以病情依然會逐漸向晚期發展。中期患者接受截骨手術,好處就在於可以在6~10年以後,患者往往已經達到了年齡標準,可以接受人工關節置換術了。
專家溫馨提示:
有的老年患者因為擔心藥物的副作用,關節疼痛發作時總是一味用“忍”,拒絕藥物治療。專家表示,關節軟骨上是沒有血管和神經的,之所以會感覺到疼痛是因為有害物質刺激了周圍部位引起的炎症反應導致的。因此,關節每疼一次,病情就會加重一分,炎症反應的時間越長,有害物質對關節軟骨的破壞就越大,如果控制不了疼痛的發作,病情就會不斷加重,所以患者應該通過藥物治療把有害物質對關節軟骨的破壞扼殺在‘萌芽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