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妊娠安全而言,目前的抗乙肝病毒藥物分類如下:
1、拉米夫定、替比夫定被歸為B類,若確信妊娠期間潛在的治療收益超過了對母親及胎兒的潛在風險,則可以使用這些藥物進行治療。
2、恩替卡韋和阿德福韋酯被歸為C類,因為在動物中觀察到此兩藥對胚胎和胎兒的毒性,不建議孕期使用。
3、干擾素α被歸為D類,動物實驗顯示本品有生殖毒性。
育齡婦女的抗乙肝病毒治療建議:
孕前抗HBV治療:
符合抗病毒標準,建議首先選擇干擾素治療至少一年,療程結束後6個月,可以妊娠。其次考慮使用拉米夫定,也可考慮使用替比夫定。在治療3~6個月,達到抗病毒療效後,可以考慮妊娠。
孕中抗HBV治療:
符合抗病毒標準的婦女妊娠後需要抗HBV治療時,可使用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但需病人和家屬充分知情同意,同時加強監測。治療期間試圖懷孕者,如果服用恩替卡韋或阿德福韋酯期間意外懷孕者,應立即停藥,中止妊娠;繼續妊娠者,應密切監測胎兒發育情況。也可改為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等B類藥物繼續治療。
哺乳期婦女儘量不用抗病毒藥物。如確需使用,建議使用拉米夫定或替比夫定。如確需使用其他抗病毒藥物,建議停止母乳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