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沒有明顯或持續的精神病性症狀 神經症性障礙主要表現為焦慮、抑鬱、恐懼、強迫、疑病症狀,這些症狀可以單獨存在,但大多是混合存在,尤其是焦慮症狀;很少有明顯或持續的精神病性症狀。
2. 缺乏明確的器質性病變為基礎 於感染、中毒、物質依賴、代謝或內分泌障礙及腦器質性疾病等多種器質性疾病中可能出現各種神經症的症狀表現,但不能診斷為神經症。診斷神經症性障礙須排除器質性疾病。
3. 患者往往對疾病存在痛苦體驗 多數神經症性障礙的患者在疾病的發作期均保持較好的自知力,他們的現實檢驗能力通常不受損害,他們不僅能識別他們的精神狀態是否正常,也能判斷自身體驗中哪些屬於病態。由於患者對神經症性障礙的體驗常常十分痛苦,症狀常常與現實處境不相稱,患者常能深切的體驗到這一點並加重其痛苦,故常有強烈的求治慾望,而找不到明確的病因的診療歷程可能加重患者的痛苦體驗,並對患者的社會功能產生一定影響,他們的工作、學習效率和適應能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減退。疾病的加重和病程的慢性化也可能使少數患者喪失自知力。
4. 心理社會因素、病前性格在神經症性障礙的發生發展中起一定作用 心理社會應激因素與神經症性障礙的發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