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關節面比髖、膝關節面積小,但其承受的體重卻大於髖膝關節,而踝關節接近地面,作用於踝關節的承重應力無法得到緩衝,因此對踝關節骨折的治療較其他部位要求更高,踝關節骨折解剖復位的重要性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骨折後如果關節面稍有不平或關節間隙稍有增寬,均可發生創傷性關節炎。無論哪種類型骨折的治療,均要求脛骨下端即踝關節與距骨體的鞍狀關節面吻合一致,而且要求內、外踝恢復其正常生理斜度,以適應距骨後上窄、前下寬形態。
無移位骨折
用小腿石膏固定踝關節背伸 90 °中立位, 1~2 周待腫脹消褪石膏鬆動後,可更換一次,石膏固定時間一般為 6~8 周。
有移位骨折
1.手法復位外固定
手法復位的原則是採取與受傷機制相反的方向,手法推壓移位的骨塊使之復位。如為外翻骨折則採取內翻的姿勢,足部保持在 90 °背伸位,同時用兩手擠壓兩踝使之復位。骨折復位後,小腿石膏固定 6~8 周。
2.手術復位內固定
踝關節骨折的治療,應要求解剖復位,對手法復位不能達到治療要求者,仍多主張手術治療。
(1)適應證 a. 手法復位失敗者; b. 內翻骨折,內踝骨折塊較大,波及脛骨下關節面 1/2 以上者; c. 外翻外旋型內踝撕脫骨折,尤其內踝有軟組織嵌入; d. 脛骨下關節面前緣大骨折塊; e. 後踝骨折手法復位失敗者; f. 三踝骨折; g. 陳舊性骨折,繼發創傷關節炎,影響功能者。
(2)手術原則 一般原則為: a. 踝穴要求解剖對位; b. 內固定必須堅強,以便早期功能鍛鍊; c. 須徹底清除關節內骨與軟骨碎片; d. 手術應儘早施行。
(3)對不同部位骨折採用的方法 a. 內踝撕脫骨折:用螺絲釘固定即可,如螺絲釘達不到固定要求,可用克氏針與鋼絲行“ 8 ”字張力帶加壓固定。 b. 外踝骨折:可用螺絲釘固定,如腓骨骨折面高於下脛腓聯合以及骨折面呈斜行者,可用鋼板或加壓鋼板固定。 c. 後踝骨折波及脛骨下端關節面的 1/4 或 1/3 ,手法復位較為困難且不穩定,一般應開放復位,螺絲釘內固定。 d.Dupuytren 骨折:可用骨栓橫行固定下脛腓關節,並同時修補三角韌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