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耳廓畸形是整形外科的常見病,包括各種耳廓畸形,如招風耳、隱匿耳、杯狀耳、下垂耳、斯塔爾耳、耳輪畸形等,可佔新生兒的25-35%。對於這些耳廓畸形的治療,我們習慣於等到病人6歲時才進行相應的耳廓畸形矯正。在美國學習期間,我們瞭解到,從2011年開始,美國已經廣泛而系統地對新生兒進行了先天性耳部畸形的早期非手術治療。
研究發現,由於耳朵的柔軟性和可塑性,尤其是6-8周內的嬰兒,可以用矯形器永久性地矯正耳朵的形狀,超過90%的6周內的耳部畸形兒童在6-8周的治療後有滿意的效果。
主要原理是血液循環中有大量的母體雌激素,而耳軟骨中含有較多的透明質酸,6周後隨著母體雌激素的消失,軟骨中的透明質酸減少,耳軟骨變硬,形狀逐漸固定。最早的非手術治療先天性耳廓畸形的方法是由一位日本整形外科醫生在20世紀80年代報告的,後來還有一些醫生做了相關的研究。
醫生們大多選擇自己的材料進行矯正,主要有牙齒複合材料、束帶、帶子、帶金屬絲的硅膠管、骨蠟等。沒有統一的矯治方法,所以沒有廣泛系統地開展,只限於個別醫生的實驗性治療。在美國,德克薩斯大學西南醫學中心推出了一套由硅材料製成的耳廓矯正產品後,耳廓畸形的非手術治療開始廣泛開展。適應症主要是沒有軟骨缺陷的耳部畸形,包括招風耳、下垂耳、斯塔爾耳、耳輪畸形等,主要治療對象是新生兒。雖然有研究表明,非手術治療隱耳畸形也有較好的療效,但可能是由於隱耳畸形在西方人群中的發病率遠低於亞洲人群,而且美國耳矯正器的治療範圍不包括隱耳畸形。近年來,我科逐步開展了先天性耳畸形的早期非手術治療,並在美式耳矯正器的基礎上進行了發展和改進,使新的耳畸形矯正器更適合東方人的耳畸形特點。
關於耳廓畸形非手術治療的起始年齡,目前有很多爭議。許多學者認為在新生兒期治療是有效的,也有學者認為治療的最大年齡可以是3-6個月大,也有報道說部分效果可以達到5歲。大多數研究表明,年齡越小,治療效果越好,據報道,新生兒的滿意率為91%,5歲以下的兒童只有33%。不同的耳部畸形,治療的有效年齡也不盡相同。一些研究表明,垂耳和斯塔爾耳畸形最好在新生兒期進行矯正,而耳廓和隱耳的矯正最晚可以在6個月大時進行。非手術治療耳部畸形的療效與患者的年齡、畸形程度、軟骨硬度、矯正時間等因素有關,仍需我們不斷進行臨床觀察。
目前,由於我國整形外科、兒科、產科醫生對耳廓畸形的非手術治療認識不足,加上患兒家長沒有及時瞭解,患兒就診年齡偏大,影響了治療效果。早期治療耳廓畸形可以避免手術的費用和痛苦,有利於節約醫療資源。對於那些不能早期治療或非手術治療效果不佳的耳部畸形,耳部畸形矯正仍是可行的,術後可佩戴此類支架,以幫助矯正,防止復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