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頸癌篩查應從21歲開始,無論是否有性活動或高危因素。
對於21-29歲的婦女,應每3年進行一次宮頸細胞學篩查。
對於30-65歲的婦女,應每5年同時進行一次宮頸細胞學和人乳頭瘤病毒(HPV)聯合檢查;作為一種替代性的檢查方案,可以每3年進行一次細胞學檢查。
有明確高危因素(包括HPV感染、免疫抑制狀態、宮內接觸乙烯雌酚、曾有宮頸上皮內瘤變[CIN]2、CIN3或宮頸癌史)的婦女應更頻繁地進行篩查。
如果以前的檢查結果足夠陰性(在過去10年中連續3次細胞學檢查或連續2次綜合檢查結果,其中一次是在過去5年內),並且沒有CIN 2或更高的宮頸病變史,則應在65歲時停止檢查。
宮頸細胞學可以通過液基細胞學或傳統的巴氏塗片收集。
篩查不應該只做HPV檢查。
如果聯合檢測發現意義不明的非典型鱗狀細胞(ASCUS)且HPV陰性,患者應根據其年齡繼續進行常規篩查。
如果聯合檢測顯示細胞學陰性而HPV陽性,患者可以重複聯合檢測或在12個月後進行HPV特異性檢測。
無論婦女是否接種過HPV疫苗,篩查建議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