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情況需要宮頸環扎?宮頸LEEP或錐切手術後需不需要宮頸環扎?宮頸內口開了要不要緊?宮腔鏡手術時宮頸松要不要宮頸環扎?MacDonald 和Shirodkar宮頸環扎哪個好?孕前還是孕期宮頸環扎?等等。
經過這麼多年的工作積累,我們的團隊收集這類案例已經超過1800多例,但超過一半的孕婦並不需要干預(是指宮頸環扎手術、放置宮頸託或特種孕激素),我所做的僅僅是定期監測宮頸。以下就是目前關於是否需要孕期干預的觀點:
有明確證據支撐需要干預的情況------關鍵是如何採集準確、全面的病史:
一、典型的宮頸機能不全(這種類型是真正的宮頸機能不全):是指出現“無痛的宮頸擴張--painless dilation”性的孕中期流產或早產,哪怕只有一次都需要干預。擇期進行宮頸環扎的證據比較充分。
二、2次及以上孕中期流產或3次及以上極早產,擇期進行宮頸環扎的證據比較充分。
三、1次孕中期流產或1-2次極早產,可以單單隨訪宮頸長度或使用特殊孕激素+隨訪宮頸長度,如果宮頸長度小於25mm可進行宮頸環扎。另外有研究表明部分這類人群可以考慮用宮頸託。
四、由於一些原因進行陰道檢查而發現宮頸擴張,可進行緊急緊急宮頸環扎(除外臨產或難免流產、以及感染等因素)。
五、雙胎存在危險因素(如孕中期流產史、早產史、宮頸短等),可以考慮宮頸託。
六、沒有孕中期流產或早產史,產檢超聲檢查發現宮頸≤20mm可以使用特殊孕激素。
證據強度不夠或沒有證據
一、沒有孕中期流產或早產史,在產檢超聲檢查發現宮頸≤25mm並不是宮頸環扎的指證(有部分證據表明宮頸託可能有效)。
二、目前雙胎熱身進行宮頸環扎的證據還不充分。
三、宮頸手術(如LEEP或錐切手術),並非都會增加下次妊娠流產或早產的風險,需要結合“切除的大小或體積”進行判斷,宮頸託或特殊方式宮頸環扎可能是一種選擇,但證據均不充分。
四、關於宮頸內口擴張的問題------這也是目前過度治療最主要的原因:單單根據宮頸內口擴張來判斷是否需要干預缺乏證據,需要結合危險因素和變化趨勢進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