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對腫瘤治療後生活質量要求的提高,保留器官的根治性治療在腫瘤的治療上地位日顯重要,對Ta-1期非肌層浸潤性膀胱癌而言,TURBT即可根治又可保留器官,故已成為標準治療方式,而對T2期以上的浸潤性膀胱癌患者而言,既能根治又可保留膀胱的治療方式就是以放射治療為主的綜合治療,這已成為目前治療浸潤性膀胱癌的研究熱點之一。在國內,以放療為主的膀胱癌綜合治療模式尚未廣泛應用,但對晚期或有全身轉移的膀胱癌,放射治療的姑息作用不言而喻。
應用單一治療手段保留膀胱治療浸潤性膀胱癌的療效,無論是TURBT,單純放療或化療都不理想(表15-3)(12)。若採用根治性膀胱切除術,則其5年生存率可達68%,10年生存率亦達66%,但代價是失去了膀胱(13)。現有的資料表明,對這部分患者採用以放射為主的綜合治療不但可保留膀胱,治療後的5年生存率也可達40%~60%,已十分接近根治手術的水平,但好處是保留了膀胱,提高了生活質量,並且即使腫瘤復發仍然有挽救性手術的機會。
表15-3 浸潤型膀胱癌,保留膀胱單一治療的療效
治療方法
研究組數
病例數
局控率
經尿道腫瘤切除
2
331
20%
單純放療
5
949
41%
單純化療
1
27
19%
目前採用這一方式治療比較成熟的有美國、英國和德國,共同之處是:①首先行TURBT最大限度地切除腫瘤明確分期;②採用同期放化療,化療方案多選擇以順鉑(DDP)為基礎的聯合方案,或加5-FU,或加阿黴素;③放化療後再行膀胱鏡檢查對療效進行評估,若治療不成功再改行根治性膀胱切除術。不同點是:美國學者放療至40 Gy,即行膀胱鏡檢查以評估療效,而英、德國學者則在放療至根治劑量再評估療效(圖15-2)。
英國伯明翰大學研究組2001年和2004年分別報道了兩組病人,採用同期放化療治療膀胱癌的結果,病例數分別是31例和41例,放療總劑量為55Gy/20次,1年生存率68%,5年生存率為36%。德國學者報道,採用在TURBT後同步化放療,化療在第1、5天進行,放療先採用大野照射全盆腔至50.4Gy(常規照射)再局部全膀胱加量至59.6Gy,結果49例患者總的5年生存率達65%,有54%的患者保留了膀胱。美國RTOG總結了過去15年共415例浸潤性膀胱癌患者接受同步化放療的結果,完全有效率為70%左右,5年保留膀胱的生存率達50%。美國麻省總醫院自1986年至1997年共治療190例T2~T4a的膀胱癌患者,總的5年生存率為54%,10年生存率達36%,保留膀胱的5年生存率為45%,其中T2期者為50%,T3~T4a者為34%(表15-4)。
美國和歐洲學者保留膀胱治療浸潤性膀胱癌的流程圖
表15-4 膀胱切除術和保留膀胱的治療結果對比
研究醫院和治療方法
期別
例數
5年生存率(%)
10年生存率(%)
膀胱切除術
美國癌症協會(2001年)
T2-T4a
633
48
32
美國紐約紀念醫院(2001年)
T2-T4a
181
36
27
保留膀胱的綜合治療
德國研究組(2002年)
T2-T4
326
45
29
麻省總醫院(2001年)
T2-T4a
190
54
36
美國RTOG(1998年)
T2-T4
123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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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膀胱的綜合治療模式中,TURBT的準確、徹底施行是該模式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應儘量切除所有在膀胱鏡下可見的腫瘤,並藉此取得比較精確的病理分期,在此後第二次進行的旨在評估療效的TURBT中,仍然必須遵循第一次TURBT的原則。對全部治療結束後取得完全緩解的病人進行隨訪時,若發現孤立性的淺表病灶仍可行TURBT進行治療,從而儘可能達到保留膀胱的目的。
目前同步採用化療有兩種給藥策略,第一種DDP每3週一次,70mg/m2;另一種是將DDP作為增敏劑使用,25mg/m2,d1~d5和d29~d33。由於膀胱癌部分患者中有腎功能不全的情況,不適合用DDP,改用5-Fu和MMC或改用吉西他濱,也可取得相似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