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表明,抗精神病藥可升高妊娠及新生兒預後的相關風險,包括早產、新生兒低體重或高體重、妊娠期糖尿病、新生兒戒斷反應、異常肌肉運動等。妊娠前建議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藥物,若不可避免使用抗精神病藥物,也應根據循證醫學的原則合理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妊娠風險。
一、美國食品約品管理局(FDA)對抗精神病藥物與妊娠安全的分級說明:
A、對照研究未發現不良反應。目前尚未發現一個抗精神病藥物對妊娠沒有任何不良反應。
B、尚無證據表明對人類有不良反應。此類藥物包括:氯氮平,丁螺環酮,安非他酮,馬普替林,唑吡坦。
C、不能排除存在不良反應。此類藥物包括:奧氮平,帕利哌酮,利培酮,喹硫平,齊拉西酮,阿立哌唑,氯丙嗪,奮乃靜,氟哌啶醇,氟西汀,舍曲林,艾司西酞普蘭,西酞普蘭,氟伏沙明,度洛西汀,文拉法辛,米氮平,多塞平,曲唑酮,多奈哌齊,加巴噴丁。
D、已經有證據表明存在不良反應。此類藥物包括:丙戊酸鈉,鋰鹽,卡馬西平,地西泮,阿普唑侖,勞拉西泮,咪達唑侖,氯硝西泮,帕羅西汀,阿米替林,米帕明,丙咪嗪。
X、妊娠期禁用。此類藥物包括:艾司唑侖,三唑侖。
另外,舒必利,氨磺必利與妊娠風險不詳。
二、妊娠前應做好充分準備:
1、若確實需要懷孕,孕前即應儘可能考慮給予最適宜的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形式。
2、儘可能使用對胎兒影響最小的藥物。
3、儘可能發揮非藥物治療如心理治療等的作用。
4、患者應密切關注精神科、心理科和婦產科醫師提供的建議,定期到這些科室隨訪。妊娠過程中應充分監測胎兒發育及母親的精神狀態。
5、在基線時獲取那些可能受到病情及藥物影響的生物學指標。
6、確定精神疾病復發的早期警示標誌及復發後的醫療路徑。
7、是否母乳餵養應與精神科醫師進行充分討論,儘量避免抗精神病藥物對哺乳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