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環境是個體生長髮育的第一環境。家庭組成、家庭經濟狀況、父母教育水平以及父母養育方式,都影響著個體情緒的發生發展。研究顯示,家庭不完整、經濟狀況差、父母教育水平低和不良養育方式,都可引起個體焦慮水平的升高。父母的養育方式與子女社交焦慮具有顯著相關,消極的養育方式容易使子女形成焦慮的心理。
社交恐懼症患者在人格特徵的傾向性上較一致,與正常人相比存在顯著差異,表現為不切實際、缺乏合作、情緒急躁、衝動、容易發脾氣和難以控制情緒,以及情緒表達上更壓抑和掩飾。
精神動力學理論主要以人在嬰幼兒時期形成的人格特徵為基礎。生理需求和安全的需要得到滿足時,他們逐步形成且得到人格的完善;但當個人的安全性被破壞或扭曲時,則會產生焦慮。社交焦慮障礙的患者往往覺得有潛在的危險而加強“防禦系統”,對諸如朋友、夥伴性可靠的關係即“安全系統”則廢用。特別是在童年,當“安全系統”不存在或被破壞時,則容易發生社交恐懼。
行為和認知理論對社交恐懼的病因學研究提供了重要線索,尤其是在某些社交場合下所出現的階段性反應。這些理論強調生理緊張、預期焦慮和迴避行為,其主要的行為學假設為恐懼反應是學習的結果,結果是被環境或生理反應強化。認知理論認為社交恐懼症患者存在特殊的認知圖式或偏見,即將事件看成是危險的和超出了個人的應對能力,錯誤的認知導致了社交焦慮情緒的產生,可誘發病人產生情感、生理和行為表現上的一系列反應,最終導致社交回避行為。從認知對情緒和行為的調節作用這一視角出發,認知學派Clark等人認為造成社交恐懼持續的原因是患者存在偏差的信息加工過程,指出了社交恐懼症患者認知過程病態性的特徵,由於這些偏差的認知傾向嚴重影響了患者社交行為的正常表現。有證據顯示社交恐懼的個體無法像那些不被焦慮控制的個體一樣輕鬆地適應負性社交信息;對社交威脅性信息有一種注意性和暗示性的記憶偏倚;能靈活地解釋他人表現出的焦慮症狀但對於自己的卻較為武斷;對模糊的社交事件給予負性解釋,對於稍稍負性的社交事件給予災難性的解釋;難以把注意力從威脅性的題材上轉移開來;在事件發生後持續反思負性的自我評價;錯誤地理解非威脅性的意義;對於控制焦慮相關症狀的感知減少;並負性地期待社交成功會導致未來更多的社交需求。社交恐懼症的兒童與沒有焦慮的同輩相比,他們有社交能力方面的缺陷,更多負性自我對話,與同輩相比社交表現能力更弱。國外研究顯示,社交恐懼症患者具有對負性與自我相關信息的選擇性注意,社交恐懼症患者比正常人有更多的負性生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