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傳性耳聾有哪些種類的呢?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確“耳聾”的概念,其次是“遺傳性耳聾”的概念,以及相關的分類。
一、耳聾的概念
當聽見系統中的傳音或(和)感音部分或(和)聽神經或(和)其他各級聽覺中樞發生病變,聽功能出現障礙時,即發生不同程度的聽力下降,習慣稱為耳聾(引自《實用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第二版)。
實際情況中,當許多病人被醫生告知自己患有耳聾時,非常驚訝,不禁要問“我還能聽到聲音,為甚麼說我聾了呢?”,這也是一個概念問題。臨床工作中,並不嚴格區分“聾(deafness)”與“聽力下降(hearing loss)”的概念,即前文所述“……發生不同程度的聽力下降,習慣稱為耳聾”,所以,一般講的耳聾,並不是僅僅指不能聽到任何言語的極重度耳聾,而是指各種類型與程度的聽力下降。只有在傷殘鑑定等情況下,才會嚴格區分“聾”與“聽力下降”的不同。
關於耳聾的分類和分級有許多方法,這裡只簡單介紹應用最廣泛的一個分級標準――世界衛生組織(WHO 1980)標準:以0.5~2k Hz的平均聽閾進行分級,
1、輕微聽力損失,純音聽閾為16~25dB HL。
2、輕度聽力損失,在一般距離內聽不清小聲講話,平均聽閾26~40dB HL。
3、中度聽力損失,聽一般的談話聲感到困難,平均聽閾41~55dB HL。
4、中重度聽力損失,聽大聲亦感困難,平均聽閾56~70dB HL。
5、重度聽力損失,僅能聽到耳邊的大聲喊叫,平均聽閾71~90dB HL。
6、極度聽力損失,幾乎聽不到任何聲音,連耳邊的大聲呼喊亦不能聽清,平均聽閾在90dB HL以上。
二、遺傳性耳聾的定義
遺傳性聾(hereditary deafness)是:由於親代的致病基因,或新發生的突變致聾基因所導致的耳部發育異常,或代謝障礙,以致出現聽功能不良。遺傳性耳聾既有因外耳、中耳發育畸形引起的傳導性聾,亦有因內耳發育不全等所致之感音神經性聾,其中,感音神經性聾在遺傳性耳聾中佔有重要位置(摘自《實用耳鼻咽喉頭頸外科學》第二版)。
遺傳性耳聾,可以按是否合併身體其他系統的疾病而分為兩類:
1、綜合徵性耳聾。
2、非綜合徵性耳聾。
所謂“綜合徵性耳聾”是指患者除了有耳聾,還同時合併身體其他系統、器官的疾病,如:眼、骨骼系統、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代謝性疾病、腎臟、皮膚、眼、肢體等等。所謂“非綜合徵性耳聾”就是患者只有耳聾,而沒有合併其他疾病。“非綜合徵性耳聾”是遺傳性耳聾的主要類型,佔70%以上,臨床上新生兒聽力篩查發現的先天性耳聾患者,大多數屬於此類。
遺傳性耳聾,也可以按不同的遺傳方式可分為:
1、常染色體顯性遺傳。
2、常染色體隱性遺傳,這是遺傳性耳聾最常見的遺傳方式。
3、X染色體連鎖顯性遺傳。
4、X染色體連鎖隱性遺傳。
5、Y染色體連鎖遺傳,以上三種都是由於性染色體(X、Y染色體)攜帶的基因發生改變而導致的耳聾,合稱“伴性遺傳”。
6、線粒體基因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