卒中(Stroke)是一種突然起病的腦血液循環障礙性疾病。臨床表現以猝然昏倒、不省人事或突然發生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語障礙、智力障礙為主要特徵。腦卒中給人類健康和生命造成極大威脅,給患者、家庭及社會帶來極大的痛苦和沉重的負擔。充分認識腦卒中的嚴重性,提高腦卒中的治療與預防水平、降低腦卒中的發病率,致殘率和死亡率是全社會的當務之急,包括醫生、患者和家屬。
腦卒中包括缺血性卒中和出血性卒中(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其中缺血性卒中佔70%-90%。缺血性卒中的病因包括,心臟栓子的脫落,頸動脈粥樣硬化斑塊或繼發血栓的脫落,以及頸動脈的狹窄甚至閉塞。其中,頸動脈系統疾病佔缺血性卒中發病原因的40%以上。因此,我們必須重視頸動脈系統疾病---頸動脈狹窄,閉塞等等。
一旦卒中導致了口眼歪斜、半身不遂、言語障礙、智力障礙、暈厥甚至死亡等嚴重的情況,其治療和預後往往非常困難,棘手和不良,甚至造成永久的損傷。因此,重視卒中發生的一些早期表現,篩查頸動脈系統病變,是有效預防卒中發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卒中發作外,臨床上和生活中還有兩種輕型的或是先兆性卒中類型: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亞臨床卒中(minor stroke, silent stroke or subclinical stroke)。
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是腦暫時性的血液供應不足,表現為突然發生的,持續幾分鐘至幾小時的某一區域腦功能的障礙,可在24小時內完全恢復正常。如:一側上、下肢癱瘓、無力,輕度感覺減退或異常,失語,有時因眼動脈缺血而出現一側視力障礙、眼痛。累及到椎基底動脈系統時,表現為眩暈、嘔吐、視物成雙、行走不穩、有的病人甚至可有跌倒。發作頻率因人而異,可24小時發作數十次,也可以幾個月發作1次,每次發作的臨床表現大多相似。可能是由於同一腦動脈供應區的反覆缺血所致,缺血的原因大多認為和腦小動脈的微栓塞、血管痙攣有關,栓子破碎溶解後,缺血癥狀即得到改善。未經治療的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病人部分可以發展成為腦梗塞,導致嚴重的功能障礙。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短期內多次發作,是發生嚴重腦梗塞的警報。因此,及時診斷和治療短暫性腦缺血發作是預防腦梗塞的重要手段。
亞臨床卒中(minor stroke, silent stroke or subclinical stroke),從英文名字中我們可以看到對這一類型的定義有一個認知的過程。最早定義為靜止性卒中,往往指臨床上無症狀,只是在其他檢查中發現有腦梗塞跡象,如“腔隙性腦梗”。然而,實際上靜止性卒中並不是不帶來任何臨床症狀,它可以直接影響到人們的思維、情緒和性格,如果對這種卒中視而不見,同樣會帶來嚴重的問題。2008年世界卒中日更是以“小卒中,大問題---Little Strokes, Big Trouble”為題,重點強調“認識、治療和預防血管性認知能力障礙”的問題。
對這一卒中類型的認識可以追溯到上世紀60年代,美國哈佛醫學院費希爾(Fisher)等首先報告屍檢腦內可見“腔隙性腦梗死”,後發現其與臨床卒中以及認知損傷關係密切,引起醫學界的廣泛重視。1988年喬多士(Chodosh)等提出“靜止性卒中”的概念。1994年卡普蘭(Caplan)提出“無症狀性腦梗死”,該稱謂一般是指無卒中病史,無明確神經系統定位體徵,但神經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腦梗死等血管性病灶的臨床現象。1990年美國國立神經疾病和卒中研究所(NINCDS)將其列為腦血管病分類中的一項。我國1995年亦將其增設入腦血管病分類。近日,《卒中》雜誌總編Hashinski教授提出,“靜止性卒中”一詞提法不妥,因為如對此類患者進行認真檢查,仍可發現輕微的神經系統異常體徵或輕度神經心理受損,因而更恰當的命名應為“亞臨床卒中”。
亞臨床卒中患者可能完全沒有臨床症狀,但也有一些患者有頭昏、頭痛、輕度肢體麻木、無力等表現。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患者表現為皮層功能受損及情感改變,如記憶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認知能力下降,甚至抑鬱、焦慮不安等。如未進行全面臨床查體及神經影像學檢查,很易被誤診、漏診。
和亞臨床卒中同樣重要的另一需要大家瞭解的概念是血管性痴呆。是指由各種腦血管疾病所致腦實質損害而引起的腦功能障礙,臨床表現為認知功能減退、記憶力減退、痴呆、精神行為異常等。老年性痴呆患者中有一部分是由於血管疾病所導致。
卒中的危險因素有:
1、高血壓病:無論是出血性卒中還是缺血性卒中,高血壓是最主要的獨立危險因素。因此,如果存在高血壓,必須通過降壓藥、低鹽飲食等將血壓逐漸降至140/90mmHg以下,特殊患者如糖尿病或腎功能不全的患者,血壓應降低到130/80mmHg;
2、糖尿病:糖尿病是所有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包括腦血管、心血管和外周血管。良好的血糖控制,是降低血管事件發生,延緩動脈硬化進程的重要手段;
3、血脂異常:或是說高脂血症,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是引起動脈粥樣硬化的最主要脂蛋白,也是主要的危險因素。因此,應用他汀類、貝特類等降脂藥物控制血脂異常是預防和治療動脈硬化的基本策略;
4、心臟疾病:如風溼性心臟病、冠心病,尤其是心房顫動,是直接引起栓子脫落造成腦栓塞的潛在病因;
5、吸菸與酗酒;
6、肥胖;
7、年齡和性別,年齡是動脈粥樣硬化的重要危險因素,粥樣硬化程度隨年齡增高而增加。50歲以上隨著年齡增加卒中發病率亦有增加。
因此,對於有卒中危險的患者,或是存在頸動脈硬化或狹窄甚至閉塞的患者,降糖、降脂、降壓是重要的預防措施;同時,要治療原發病,如心臟疾病,肥胖、酗酒抽菸等等;另一項重要的治療手段是稀釋血液,預防血栓形成---抗血小板治療。美國NIH在過去的十年中,採取上述綜合防治手段,把國民整體血管事件(心肌梗塞、腦梗塞、外周血管栓塞)的發生降低了25%。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國家是一個老齡社會國家,而年齡是血管事件的高危因素,積極的預防和干預將大大減低我國的心、血管事件發生,可以增進人民身心健康、有助於安定和諧、節約醫療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