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膚損害
特徵是口鼻三角區皮脂腺瘤,對稱蝶形分佈,呈淡紅色或紅褐色,為針尖至蠶豆大小的堅硬蠟樣丘疹,按之稍褪色。90%在4歲前出現,隨年齡增長而增大,很少累及上唇。85%患者出生後就有3個以上1mm長樹葉形、卵圓形或不規則形色素脫失斑,在紫外燈下觀察尤為明顯,見於四肢及軀幹。20%可在10歲以後出現腰骶區的鯊魚皮斑,略高出正常皮膚,局部皮膚增厚粗糙,呈灰褐色或微棕色斑塊。13%患者可表現甲床下纖維瘤,又稱Koenen腫瘤,自指(趾)甲溝處長出,趾甲常見,多見於青春期,可為本病惟一皮損。其中3個以上的色素脫失斑和甲床下纖維瘤是本病最特徵的皮損。[1-2]其他如咖啡牛奶斑、皮膚纖維瘤等均可見。
2.神經系統損害
(1)癲癇為本病的主要神經症狀,發病率佔70%~90%,早自嬰幼兒期開始,發作形式多樣,可自嬰兒痙攣症開始,至部分性局灶性或複雜性發作、全面性大發作。頻繁而持續的癲癇發作後可繼發違拗、固執等癲癇性人格障礙。若伴有皮膚色素脫失可診斷為結節性硬化症,以後轉化為全面性、簡單部分性和複雜部分性發作,頻繁發作者多有性格改變。
(2)智能減退多進行性加重,伴有情緒不穩、行為幼稚、易衝動和思維紊亂等精神症狀,智能減退者幾乎都有癲癇發作,早發癲癇者易出現智能減退,癲癇發作伴高峰節律異常腦電圖者常有嚴重的智能障礙,部分患者可表現為孤獨症。
(3)少數可有神經系統陽性體徵。如錐體外系體徵或單癱、偏癱、截癱、腱反射亢進等,如室管膜下結節阻塞腦脊液循環通路或局部巨大結節、併發腫瘤等可引起顱內壓增高表現。[2]
3.眼部症狀
50%患者有視網膜膠質瘤,稱為晶體瘤。眼底檢查在眼球后極視乳頭或附近可見多個蟲卵樣或桑椹樣鈣化結節,或在視網膜周邊有黃白色環狀損害[2]。此外尚可出現小眼球、突眼、青光眼、晶體混濁、白內障、玻璃體出血、色素性視網膜炎、視網膜出血和原發性視神經萎縮。
4.腎臟病變
腎血管平滑肌脂肪瘤(AML)和腎囊腫最常見,表現為無痛性血尿、蛋白尿、高血壓或腹部包塊等,在TSC死亡者中因腎臟疾病而夭折者約佔27.5%,是該病死亡的第二大原因。
5.心臟病變
47%~67%患者可出現心臟橫紋肌瘤,該腫瘤一般在新生兒期最大,隨年齡增大而縮小至消失,可引起心力衰竭,是本病嬰兒期最重要的死亡原因,產前超聲最早能在妊娠22周時發現腫瘤,提示患TSC的可能為50%。
6.肺部病變
肺淋巴管肌瘤病(LAM)累及肺部常見於育齡女性患者,是結締組織、平滑肌及血管過度生長形成網狀結節與多發性小囊性變,可出現氣短、咳嗽等肺心病、自發性氣胸的表現。
7.骨骼病變
骨質硬化,顱骨硬化症最為常見,亦好發於指、趾骨,為骨小梁增生所致;囊性變,全身骨骼均可受累,X線可發現;脊柱裂和多趾(指)畸形。
8.其他臟器
包括消化道、甲狀腺、甲狀旁腺、子宮、膀胱、腎上腺、乳腺、胸腺等均可能有受累,目前認為TSC除骨骼肌、松果體外可累及所有組織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