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感染治療是肺炎治療的最重要方面。細菌性肺炎的治療包括經驗性治療和特定病原體治療。前者主要根據本地區、本單位肺炎病原體的流行病學資料,選擇可能覆蓋該病原體的抗菌藥物;後者主要根據呼吸道或肺組織標本的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選擇體外試驗敏感的抗菌藥物。此外,抗菌藥物和給藥途徑的選擇應基於患者的年齡、是否有基礎疾病、是否有吸入物、是否進入普通或重症監護室、住院時間以及肺炎的嚴重程度。
肺炎的抗菌治療應儘早進行,一旦懷疑有肺炎,就應立即給予首劑。一旦懷疑有肺炎,就應立即給予第一劑量的抗菌藥物。肺炎的抗菌治療療程應至少為5天,大多數病人需要7-10天或更長。如果體溫在48-72小時內正常,並且沒有任何肺炎臨床不穩定的跡象,可以停止抗菌素治療。肺炎臨床穩定的標準是。①T≤37.8℃;②心率≤100次/分;③呼吸頻率≤24次/分;④血壓:收縮壓≥90mmHg;⑤動脈血氧飽和度≥9O%或呼吸室空氣條件下PaO2≥60mmHg;⑥能用口進食;⑦精神狀態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