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對策
(一) 合理選擇抗菌藥物
1、儘可能做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藥敏試驗結果是選擇抗生素的“指南針”,要防止抗菌藥物濫用,就必須重視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結果對臨床用藥的指導意義。對有臨床意義的病原菌必須作細菌藥敏試驗,並根據試驗結果選用窄譜抗菌藥物進行針對性治療。
2、經驗用藥策略:由於相當部分患者不能作出病原學診斷,而且許多病原學檢查並不能很快獲知結果,一般應儘早予以經驗治療。經驗用藥時要覆蓋可能出現的耐藥菌株,如對於產超廣譜β-內酰胺酶(ESBLs)的革蘭陰性桿菌使用碳青黴烯類、β-內酰胺酶抑制劑複合物;對於產AmpC 酶的革蘭陰性桿菌使用碳青黴烯類、β-內酰胺酶抑制劑複合物、四代頭孢菌素;對“泛耐”的鮑曼不動桿菌使用多粘菌素、替加環素;對MRSA 可使用氟喹諾酮、萬古黴素;對VanA 型VRE 可使用利奈唑胺,對VanB 型VRE 可使用**拉寧等。待細菌培養和藥敏結果出來後,再有針對性地換用窄譜抗生素。
3、考慮內毒素釋放問題:在抗菌藥物治療的過程中,隨著細菌的裂解,內毒素從細菌的細胞壁外膜釋放後進入血液循環,因而可能加重內毒素血癥,從而促進一系列的炎症反應, 造成機體嚴重而廣泛的病理損傷,因此選擇殺菌過程伴隨較低水平LPS 釋放的抗菌藥物具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二)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應依據抗菌藥物的藥效學和藥代動力學特點,合理安排抗菌藥物的給藥途徑、給藥間隔、給藥濃度及給藥時間。抗菌藥物的使用間隔除要考慮其半衰期外,還應考慮有無抗生素後效應(PAE)及其長短。PAE指細菌與抗生素短暫接觸後,當藥物濃度下降、低於MIC或消除後,細菌生長仍受到持續抑制的效應。一般而言,各種抗菌藥物對革蘭陽性球菌都有不同程度的PAE,但只有氨基苷和喹諾酮類對革蘭陰性桿菌有比較滿意的PAE,碳青黴烯類及第四代頭孢菌素對革蘭陰性桿菌有中等程度的PAE, 而青黴素類及第一、二、三代頭孢菌素則沒有。抗菌藥物根據藥效學特性可分為濃度依賴性和時間依賴性。
(三)聯合用藥
臨床上聯合應用抗菌藥在藥效方面並不一定都可以增強療效,在抗菌藥之間可存在協同(1+12)、相加(1+1=2)、無關(1+1=1)或拮抗(1+11)現象。臨床上聯合用藥應達到協同或相加的效果,才是用藥的目的。
(四)細菌生物被膜的治療策略
對於細菌生物被膜相關感染的治療除了選擇有效的抗菌藥物之外, 更主要的是採用抑制其形成、破壞其結構、促進其崩解的措施。目前研究較多的有抑制胞外多聚基質合成或促進其降解、抑制生物被膜形成、減少細菌對生物材料的黏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