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分類:
I類:證實有效,專家意見一致;必須的!
IIa類:證據相左,但傾向於有效,專家意見不大一致;接受為好;
IIb類:證據相左,但或許有效,較少共識;或可一試;
III類:證實無效,專家意見一致;省銀子,免招副作用;
治療或檢查的推薦等級:
A級:基於較充分和有力的證據推薦;
B級:基於不充分且/或不夠有力的證據推薦;
C級:雖然無充分有力之證據,但做為業內共識推薦;
一、關於一般無法干預的危險因素的建議
瞭解家族患病歷史有助於瞭解個人發生腦卒中的風險是否增高(IIa類;A級);
對從未發生過腦卒中的個人,不推薦以預防腦卒中為目的進行遺傳學篩查(III類;C級);
具有少見的遺傳性腦卒中病因的患者,推薦接受遺傳諮詢(IIb類;C級);
雖然治療某些易患腦卒中的遺傳性疾病(如Fabry病的酶替代療法)可能合理,但還未證實這些治療可以減少腦卒中發病,是否有效尚屬未知(IIb類;C級);
現階段服用他汀類藥物治療前,不推薦通過基因篩查來評估藥物性肌病風險(III類;C級);
家族中僅有1名一級親屬患有蛛網膜下腔出血或顱內動脈瘤時,不推薦對其他成員使用非創傷性方法篩查未破裂的顱內動脈瘤(III類;C級);
家中兩名以上一級親屬患有蛛網膜下腔出血或顱內動脈瘤時,採用非創傷性方法進行顱內動脈瘤的篩查可能是合理的(IIb類;C級);
伴發動脈瘤的孟德爾遺傳變異(注:遺傳物質DNA分子上單一位點的異常突變)攜帶者,不推薦全體篩查顱內動脈瘤(III類;C級);
常染色體顯性多囊腎病患者,或一級親屬中1人以上患有常染色體顯性多囊腎病,且患有蛛網膜下腔出血以及/或者顱內動脈瘤的患者,可以採用非創傷性檢查方法篩查未破裂的顱內動脈瘤(IIb類;C級);
頸部纖維肌發育不良患者可以考慮接受非創傷性未破裂顱內動脈瘤的篩查(IIb類;C級);
現階段不推薦以藥物遺傳學檢查結果作為維生素K拮抗劑(注:如華法林片)處方劑量的基礎依據(III類;C級)。
二、證據充分且可干預的危險因素的建議
(一)高血壓
根據JNC7(美國高血壓全國委員會報告7,見下表)建議,推薦定期檢測血壓,並通過生活方式調整和藥物治療控制血壓(I類;A級);
收縮期血壓(俗稱高壓)應控制在140mmHg以下,舒張期血壓(俗稱低壓)應在90mmHg以下,以降低腦卒中和心血管疾病風險(I類;A級)。高血壓患者伴有糖尿病或腎臟疾病時,降壓目標為130/80mmHg以下(I類;A級)。
正常血壓:收縮壓<120,而且舒張壓<80,不必服降壓藥;
高血壓前期:收縮壓120-139,或舒張壓80-89;如無高危狀態*不必治療,如存在高危狀態,則需要服藥;
1、期高血壓:收縮壓140-159,或舒張壓90-99;無高危狀態時,一般可服用噻嗪類利尿劑,其它可考慮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斷劑(ARB),β受體阻斷劑(BB),鈣離子通道阻斷劑(CCB),或聯合用藥;存在高危狀態者,應服用高危狀態治療藥物,並按需選用利尿劑,ACEI,ARB,BB,CCB等降壓藥物;
2、期高血壓:收縮壓≥160,或舒張壓≥100;無高危狀態者,一般可用2種降壓藥聯合治療(常用噻嗪類利尿劑,聯合ACEI、ARB、BB或CCB);存在高危狀態者,應治療高危狀態,並按需選用利尿劑,ACEI,ARB,BB,或CCB。
說明:
高危狀態:包括①充血性心力衰竭;②心肌梗死;③糖尿病;④慢性腎功能不全;及⑤既往腦卒中;
生活方式調整:①超重者應減低體重;②限制飲酒量;③增加有氧運動量(每天30-45分鐘);④減少食鹽攝入(每天<2.34克);⑤維持充分的鉀鹽攝入(每天>120 mmol);⑥戒菸;以及⑦健康飲食(多食水果和蔬菜,低脂奶製品;減少飽和脂肪及總脂肪);
對於存在體位性低血壓的患者,開始聯合使用降壓藥時應謹慎。
(二)吸菸
吸菸者發生腦卒中風險約為不吸菸者的2倍;
根據流行病學研究所獲得的一致和壓倒性的證據,吸菸與缺血性腦卒中和蛛網膜下腔出血之間關係密切,建議未吸菸者避免吸菸,吸菸者戒菸(I類/B級);
雖然避免吸菸環境(“二手菸”)能否降低腦卒中發病還缺少證據,但根據流行病學研究,吸“二手菸”可增加腦卒中風險,而回避“二手菸”可以降低其它心血管疾病風險。因此,避免吸“二手菸”是合理的(IIa類/C級);
作為戒菸總體策略的一部分,綜合使用包括諮詢、尼古丁替代療法、以及口服戒菸藥在內的多種技術可能有益。診療過程中,應瞭解和應對每一名患者的吸菸狀況(I類/B級)。
(三)糖尿病
無論I型或2型糖尿病,都應按照JNC7指南內容(附表1),把控制血壓作為全面降低心血管風險計劃的一部分(I類/A級);
對於成年糖尿病患者,服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斷劑(ARB)治療高血壓是有益的(I類/A級);
對於成年糖尿病患者,尤其是同時存在其它危險因素者,推薦使用他汀類降脂藥以降低首發腦卒中的風險(I類/A級);
對於糖尿病患者,可以考慮單獨使用(注:不同時使用他汀類降脂藥)貝特類(fibrate)降脂藥以降低腦卒中風險(IIb類/B級);
對於服用他汀類降脂藥的糖尿病患者,加用貝特類降脂藥並不能進一步降低腦卒中風險(III類/B級);
對於糖尿病患者,阿斯匹林降低腦卒中風險的效果還沒經過統計學證實;然而,對於存在高度心血管疾病風險的患者,使用該藥可能是合理的(參考阿斯匹林有關章節)(IIb類/B級)。
(四)血脂異常
對於冠心病患者,或存在糖尿病等心血管病高風險者,推薦在生活方式調整的基礎之上,服用他汀類降脂藥,使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達到NCEP(注:全國膽固醇教育項目)指南所建議的標準(I類/A級);
高甘油三酯血癥患者可以考慮用貝特類、吉非羅齊等藥物,但其缺血性腦卒中預防效果尚未證實(IIb類/C級);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HDL-C)偏低,或脂蛋白(a)[Lp(a)]增高者可以考慮使用煙酸,但其預防缺血性腦卒中的效果尚未得到證實(IIb類/C級);
對於服用他汀類降脂藥未能達到降脂目標,或不能耐受該類藥物者,可以考慮使用其它降脂藥物,如貝特類、吉非羅齊、膽汁酸螯合劑、煙酸、以及依折麥布等,但這些藥物降低腦卒中風險的效果尚未得到證實(IIb類/C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