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精神病患者的家屬,認為是想不開的病人才得病?許多病人的家屬,之所以這樣想,是因為他們把普通的心理問題等同於精神疾病。認為精神疾病是某些心理因素造成的,就像心理問題一樣。事實上,它不是。
心理問題是由特定的、明確的因素引起的心理衝突、困惑和不良體驗,如人際關係、婚姻情感或學校工作。例如,由失戀、離婚、失業等引起的心理困難就屬於心理問題的範疇。當事人往往很苦惱,如果能改變,大多會主動尋求幫助,或者至少是被動地尋求幫助,比如在別人的幫助下解決問題。這時,心理因素就是心理問題的原因,存在著直接的因果關係。
而心理疾病的發生既可以有也可以沒有易感因素。也就是說,有些精神疾病的發生根本沒有誘因。比如說精神分裂症,或者抑鬱症。一位老年抑鬱症患者曾說,我現在沒有甚麼負擔,孩子們都在工作,也很孝順,我還有很多退休工資,怎麼會有抑鬱症?其實,抑鬱症作為一種精神疾病,完全可以是內生的,與外界環境無關。
就是在人體內部,特別是在大腦中,某些化學物質,如戊二醛,在某一區域的濃度降低,人的內部體驗和外部表現,也就是抑鬱症。至於這種濃度降低是如何發生的,其機制還不完全清楚。它可能與大腦的某些內分泌變化有關,也可能與季節性氣候有關,還可能與某些基因的表達有關。但不管是甚麼,在目前的生活環境中就是找不到可以解釋精神疾病的因素。
有時候,也可以找到與精神疾病的發病有關的因素,但卻不足以解釋為甚麼會導致精神疾病。例如,這個因素放在很多人身上時,不會導致精神疾病;或者放在過去時,也不會導致相關人的精神疾病。然而,此時此地,它卻誘發了精神疾病。此時,心理因素不再是精神疾病的原因,而是致病因素。與精神疾病沒有因果關係。它的作用相當於點燃的導火線,或扣動的扳機。它只是觸發了精神疾病。
但很多人不瞭解這種因果關係,即使家人患了精神病,也不願意去看醫生,而總是幻想通過 "換個環境",或讓病人 "說說心裡話 "等非藥物方法來解決精神病。事實上,這樣會耽誤治療。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對精神疾病有用嗎?是的!然而,這也是有條件的。
例如,如果先選擇藥物治療,當病情部分或基本緩解時,心理治療是最好的。在其他時間也不是不可以,但效果有限,而且很膚淺。一些常規的心理支持,心理暗示,基本上可以滿足治療的需要。當然,如果病人能夠喜歡並堅持長期的精神分析治療,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