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吳,女,34歲,職員,上初中時,喜歡一位男同學,高大帥氣,且學習成績很好,但自己長相普通,成績平平,所以很自卑,不敢向對方表白,甚至不敢和他說話,平時遇到他就緊張,有這位男同學在場的場合自己的行為舉止就不自然,逐漸發展到在大庭廣眾之下也感到不自在,尤其是在一群人面前走過時,感覺到大家都在注視著自己,常緊張得不知道該邁哪一條腿,眼睛盯著地面,不敢看任何人,恨不得找一條地縫鑽進去。上課時也不敢主動發言,被老師叫到時非常緊張,感到自己面紅耳赤,語無倫次。之後逐漸去其他公共場合時也緊張,如坐公共汽車,老覺得別人在盯著自己看,很拘謹,不敢看任何人,十幾分鐘的路程感覺象好幾個小時那麼漫長。為此不敢出門,能呆在家裡就呆在家裡,也不願與人交往。這樣一直持續至今。
小李,男,19歲,大一學生。上高中時,同桌很喜歡在上課時小聲回應老師講課的話,這讓他很反感。曾經和同桌溝通過幾次,希望他以後不要再回應老師的話,但同桌答應後,僅能維持很短一段時間,很快就舊態重萌。自己也不好意思老是說他,就通過咳嗽、動肩膀等動作暗示同桌,希望他能收斂一些,但同桌似乎絲毫沒有感覺到他的暗示,依然如故。這讓他很生氣,感到同桌在故意氣他,於是自己更加頻繁得做這些動作,同時又覺得後面的同學都在盯著他看,覺得大家都能看出他做這些動作很做作,不自然,同時覺得別人的咳嗽或動胳膊等動作都是針對他的,暗示他們不喜歡他,所以就很關注周圍的同學有沒有人做這些動作,上課不能專心聽講,成績下降。後又逐漸發展至外出到公共場合,如坐車、去醫院裡甚至在家裡,每當別人有咳嗽、清嗓子等聲音或動動胳膊等時就覺得是針對他的,雖然自己也知道他們可能不是針對自己的,但就是控制不了這種想法,而且總覺得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是不適當的,很擔心別人的看法,為此很痛苦,不敢去上課,也不敢去其他公共場合。
診斷標準
以上兩個案例都是很典型的社交恐怖症,甚麼是社交恐怖症呢?社交恐怖症是恐怖症的一種,即以過分和不合理地懼怕社交場合(如在公共場合進食或講話、聚會、開會,或怕自己做出一些難堪的行為等)和人際接觸(如在公共場合與人接觸,怕與他人目光對視,或怕在與人群相對時被人審視),常伴有自我評價低和害怕批評。社交恐懼症必須具備以下四個特徵:
1、對社交場合和人際接觸有強烈恐懼,恐懼的程度與實際危險不相稱。
2、必須處於社交場合或必須與人接觸時會有焦慮和自主神經症狀,如緊張、面紅耳赤、出汗、口乾、心跳加速、頭暈、噁心、震顫、全身甚至是兩腿無力感等。
3、有反覆或持續的迴避行為,患者會有意或極力迴避社交場合,避免去公共場所及需要與人接觸的場合,以至於長期將自己封閉在家裡,嚴重影響其社會功能。
4、患者知道這種恐懼是過分、不合理,或不必要的,但就是無法控制,所以很痛苦。
病理心理機制
社交恐怖症多起病於青春期,只有少數起病於20歲以後。那麼它是如何形成的呢?對於社交恐怖症的形成不同的心理學派有不同的解釋。如經典的精神分析理論和家庭系統理論認為社交恐怖症的形成與童年未解決的俄狄浦斯期衝突有關。兒童在進入俄狄浦斯期後(通常是3歲到5歲)會愛慕異性父母,並與同性父母競爭。假如兒童感到異性父母是愛自己的,但異性父母同時傳達給兒童的信息是你爸爸(對男孩而言)或你媽媽(對於女孩而言)才是我最合適的伴侶,雖然你很好,媽媽(對男孩而言)或爸爸(對女孩而言)很愛你,但你還小,只能當我的孩子,而不能成為我的伴侶。兒童會感到自己是被異性父母接受的,只不過因為年齡的關係,自己不能成為爸爸或媽媽的伴侶。兒童就會向同性父母認同,希望自己以後能長大成為像爸爸那樣的男人,以娶到像媽媽那樣的女人,或長大成為像媽媽那樣的女人,以嫁給像爸爸那樣的男人。這是俄狄浦斯衝突的合理解決。但假如兒童感到異性父母不喜歡自己,但同時又是誘惑性的,兒童就會一方面對異性父母充滿性的幻想,一方面會為自己的幻想和衝動而內疚,會感覺到自己的所思所想或所作所為是不適當的,同時因為異性父母不接受自己而感到自卑,認為自己是笨拙的,沒有魅力的。這就為青春期發作的社交恐怖症埋下了病根。如在小吳的案例中就是這樣的。在小吳眼裡,她的父親很帥氣,也很有才華,但對自己和姐姐很嚴厲,很少誇獎她們,多是指責或忽視,她感到父親對姐姐還好點,尤其不喜歡自己。她父親同時又是個水性楊花的人,多次在外面有外遇。小吳的母親最終因為不能忍受父親的行為而與他離婚。姐姐歸父親撫養,自己則隨母親改嫁。這更加深了小吳認為父親不喜歡自己的想法,她為自己不能贏得父親的喜歡而自卑。但因為她父親又是誘惑性的,小吳潛意識裡對自己的戀父衝動感到羞恥。青春期(初中時)小吳遇到了喜歡的男孩子,一切潛在的衝突就爆發了,她一方面喜歡這個男孩,一方面又自卑,最要命的是她會為自己喜歡異性的衝動感到羞恥,認為這個不應該的,不能被接受的,其實這種羞恥感來自她俄狄浦斯期的亂倫禁忌。所以就出現了上面提到的社交恐怖症狀。
而人本主義心理學則認為患者的症狀形成與父母強加的價值條件有關。所謂的價值條件就是個人為了得到他人的讚許而把他人的價值觀念當成自己的生活準則。為甚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對於幼兒來說,父母的愛和接納非常重要,父母愛自己,接納自己,自己就是好的,否則就是壞的。但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無條件地接納和愛自己的孩子,他們往往會帶有各種條件,或者說會對孩子提各種要求,比如要聽話,表現要乖,要勇敢等。孩子做到這些了,父母才會接納和愛他們。但這些要求常常與孩子與生俱來的機體感覺不一致,所謂的機體感覺就是一個人對事物的真實體驗以及這種體驗能否滿足自我實現傾向的需要。兒童為了得到父母的愛和接納,就會壓抑自己的機體感覺,轉而按照價值條件行事。而價值條件來自他人,不是自己經驗的結果,所以是教條和僵化的,不能隨著情況或處境的變化而變化,兒童就會出現適應不良的現象。一旦失去了機體感覺的指導,兒童就不知何去何從,不知道到底該如何行事才能得到他人好的評價。第二個案例中的小李就是這種情況。小李的母親從小對小李要求很嚴格,會管他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買甚麼樣的衣服都要聽媽媽的。否則媽媽就會不高興,這是小李不希望看到的。所以為了能得到媽媽的愛和肯定,小李壓抑了自己的機體感覺,幾乎完全按照媽媽的價值條件行事。因此他很難表達自己的真實感受,偶爾表露一下,就象他對同桌做的那樣,一旦遭受挫折,就會對自己的行為發生懷疑,並擔心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對自己的一舉一動都擔心是否會不適當,而出現社交恐怖的症狀。
治療
社交恐怖症需要綜合治療,既包括藥物也包括心理治療。
藥物治療:可給予抗抑鬱劑如鹽酸帕羅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等加用小劑量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如奧氮平、富馬酸喹硫平等以增強療效,如焦慮情緒很明顯,還可短期給予抗焦慮藥治療,如勞拉西泮、奧沙西泮及丁螺環酮等。β受體阻滯劑如心得安對於減輕因焦慮產生的心悸、震顫,因害怕而發抖等反應很有效。
心理治療:心理治療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行為治療、認知治療、精神動力取向的治療及家庭治療等。
行為治療:可採用系統脫敏療法,同時給予社交訓練。即為病人安排一定的社交處境,最初是病人比較熟悉、不太緊張的情景,適應後再逐步安排不太熟悉的社交處境,以逐步提高患者的社交水平,降低焦慮和恐懼心理。
認知治療:即改變患者對自己的錯誤認知。在社交恐怖症的患者的自我貶低對患病有重要作用。他們本來就缺乏自信,另一方面對自己又要求過高,恨不能以自己超群的口才和舉止得到所有人的稱讚和喜歡,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自我挫敗,最後出現社交恐懼的症狀。所以改變患者的錯誤認知可起到治療的作用。
精神動力取向的心理治療是比較深層次的治療,常需時較長,通過治療使患者逐漸領悟到自己症狀背後的潛意識衝突,增強自知和自我覺察力,從而減輕症狀,並完善患者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