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術後甚麼時候可以下地開始站立、行走訓練?
脊柱結核術後應立即開始康復訓練,對於下地站立、行走訓練的時間節點國內外存在一定的爭議與分歧。國外學者多主張早期下地行走,術後3天內即可佩戴支具下地。國內學者持相對保守觀點,要求患者臥床休息至少2周,才開始嘗試下地行走訓練。其實,在這方面,我們也要提倡個體化:即應該根據患者脊柱破壞的部位、範圍,手術固定的方式和牢固程度,以及患者本身的骨質和身體狀況等綜合考慮,決定其下地站立和行走的時間。一般來說,如果病情允許,早期活動有利於肢體功能的早日恢復。
2、術後需要佩戴支具多長時間?
脊柱結核治療原則之一是制動。傳統的制動方法包括臥床、石膏固定、支具固定和牽引等。一般情況下,手術採用器械內固定後,可以獲得脊柱即刻的穩定性,但為了確保制動效果,術後需佩戴支具3個月左右。複診時通過檢查X線片或CT,經醫生確認病灶區已實現骨性融合,可考慮取除支具。
3、脊柱結核患者運動時有甚麼注意事項?
總的原則:在醫生指導下,量力而行,循序漸進。不同部位、不同手術方式,應採用相應不同的鍛鍊方式。基本步驟:手術後儘早在床上進行四肢的關節運動和肌肉力量鍛鍊,以防肌肉萎縮和關節僵硬;手術後早期下地,在腰圍、頸託或者支具保護下,由家人攙扶下行走、扶拐行走,逐漸發展到獨自行走、長時間行走,再練習下蹲、甚至游泳、慢跑等。具體的運動方式、頻率和強度,應遵照醫生的囑咐。
4、脊柱結核患者飲食上需要注意甚麼?
脊柱結核患者應補充高熱量、高蛋白的食品,同時還應注意抗結核藥物與食物之間的相互影響,以免導致食物中毒和過敏等不良反應。如異煙肼能導致體內單胺氧化酶缺乏,進而降低胺類物質氧化能力。因此抗癆藥物治療期間應避免食用無鱗魚類、長時間放置的海魚等組織胺含量高的食物。異煙肼類也不可與含酪氨高的葡萄酒同時服用。乳糖阻礙異煙肼類藥物吸收,也不能同時服用。牛奶導致利福平類藥物吸收減緩,也應減少或避免同時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