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r-hgh進行替代治療,劑量0.1iu/(kg.d),每晚睡前30分鐘皮下注射,開始治療年齡宜早,可4~5歲。
療程宜長,應持續到骨骺融合時。以3個月為一療程,根據療效反應及家庭經濟狀況再決定是否繼續應用。
治療初數月內部分患兒可出現亞臨床甲狀腺激素(t4)水平降低,應定期(1~3個月)檢測。必要時可補充左旋甲狀腺素片20~50ug/d,根據血清 tsh、t3、t4水平加以調節。治療過程中每3個月複查身高、體重1次,半年測1次igf-1及gi-i抗體,1年複查1次骨齡。
gh治療前已伴有繼發性甲狀腺功能低下者應先予甲狀腺製劑治療3個月,以後與gh合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