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學治療:
耐多藥嵴柱結核化療方案的制定,原則上以藥物敏感試驗和既往用藥史為基礎,以個體化為主體,並注意監測治療效果,同時療程延長至24個月,強化期至少為6個月。根據藥敏試驗選擇尚未發生耐藥的其他一線藥物,再加上注射類藥物比如左氧氟沙星或阿米卡星等,組成強化期至少含有4種有效藥物,鞏固期至少含有2-3種有效藥物的化療方案。化療方案確定後,要注意保證方案能夠按要求實施,故應儘可能地將患者納入MDR控制策略(DOTS-Plus),實施醫務人員直接面視下督導治療(DOTS)。靜脈用藥期間宜住院治療,便於督導、觀察和處理藥物的不良反應。
2、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嵴柱結核的傳統適應證為:
(1)有較大的寒性膿腫、經久不愈的竇道、較大的死骨、較大空洞特別是空洞壁硬化者;
(2)嵴髓或馬尾、神經根受壓者;
(3)嵴柱畸形及不穩定者。手術可以直接切除受侵病灶,減少結核菌的體內播散,達到治癒結核的目的。這在耐多藥嵴柱結核患者中意義尤為重大。另外通過內固定技術及植骨融合技術,可以重建嵴柱穩定性,改善畸形,有助於病變的控制。但對於耐多藥嵴柱結核,應儘量避開病灶安放內固定可能是一個比較安全的選擇。內固定節段的選擇需根據病變椎體的範圍以及後凸畸形的程度綜合判斷。植骨融合材料以選擇自體骨髂骨或肋骨為宜,對於缺損巨大的患者,可以選擇填充自體骨的鈦網。但對於內固定及植骨的選擇目前仍缺乏統一的量化標準。
3、手術時機的選擇:
手術時機的選擇首要的是抗結核藥物的治療時間。抗結核治療是治癒嵴柱結核的關鍵,並貫穿整個治療過程,對於具備手術指徵的患者來說,早期規律的抗結核治療,觀察藥物治療起效、有效時間以及結核獲得控制的時間對於手術成敗有著重要意義。耐藥結核則需要增加二線或根據耐藥譜給藥,但具體藥物起效、有效需多長時間未有定論,尚需根據患者一般狀況及實驗室檢查具體確定手術時機。我們認為在抗結核藥物治療的前提下,體溫得到控制(38℃以下)是手術時機選擇的關鍵指徵;另外疼痛緩解亦可視為結核得到有效控制的一個重要指徵。紅細胞沉降率及C反應蛋白是手術時機選擇的必要指徵,紅細胞沉降率正常不是手術時機選擇的指徵,通過抗結核治療,紅細胞沉降率處於持續下降期則說明結核菌得到控制,局部病灶不會進一步快速發展,此時可以選擇手術干預。嵴柱結核尤其是合併截癱的手術時機選擇很重要,對於截癱的恢復機會稍瞬即失,因此在有效結核藥物控制下早期手術治療是截癱恢復的關鍵。但一味追求嵴髓神經功能的過早恢復,造成結核復發或播散更得不償失,如何在控制好結核的情況下儘早行嵴髓神經減壓術是這類患者手術時機選擇的難點,有待以後的深入研究。因此對於急性嵴髓損傷的結核患者可以適當的早期手術治療,但必須在常規化療的基礎上再增加1-2種組成五聯至六聯化療方案持續至少1-2周方可以保證手術的順利實施。對於耐多藥嵴柱結核患者,合併其他處結核或其他疾患,如體質虛弱,臥床後體質下降快,手術耐受力差,如何在術前快速控制其他處結核及改善體質,也是影響手術成敗的必要因素。而對於綜合醫院骨科來說,在確診嵴柱結核的同時,需要仔細評估肺部情況,是否合併肺結核,是否排菌有傳染性,是否合併其他部位結核尤其是否合併結核性腦嵴髓膜炎,均需一一評估,以不至於術後出現意想不到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