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轉移登記需提交的資料
①房屋所有權證書;
②買賣合同(原件);
③不動產發票(交易聯原件);
④購房人身份證及複印件;
⑤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收件窗口領取,雙方共同填寫);
⑥房屋平面圖1張,加蓋開發商公章並註明房號;
⑦售房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⑧如已進行預售備案的,還需提交合同備案回執單。
注:若購房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及複印件;若有共有權人,請在《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中註明。
(二)辦事程序流程示意圖: 收件窗口領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稅、收費窗口交稅費——發證窗口領證
(三)收費標準
1、交易手續費:由售房人交納
①住宅:3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10元/平方米。
2、登記費:由購房人交納
①住宅:80元/套;
②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3、物業管理公共資金:由購房人交納
①住宅:磚混結構15.6元/平方米,框架結構16.8元/平方米;
②非住宅不交納。
4、房屋所有權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印花稅:印花稅:分為“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和“權利、許可證照”印花稅。“產權轉移書據”稅目稅率為萬分之五,計稅依據為書據中所載的金額,買賣雙方均要交納;“權利、許可證照”稅目適用5元/件的定額稅率,買方交納。
6、契稅:由購房人交納
①住宅:個人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按交易額的1.5%交納,非普通住房、個人購買二套以上、單位購買按交易額的3%交納;
②非住宅:按房產交易額的3%交納。
(四)領取房產證需攜帶證件
1、已交稅費的發票;
2、個人購房需持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單位購房需持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3、收件清單。
注:領取房證時,需產權人到場,若產權人不能到場取證的,需提交委託或公證書。
其中,合同和發票均要提供原件,並且辦理產權登記後統一存房產檔案館。
注:購房合同可根據需要雙方簽訂一式多份,以備辦理各項手續之需。發票的具體聯數問題,目前市地稅部門已啟用的不動產發票,應為一式四聯,一聯用作開發商存根,一聯用作向地稅報稅用,一聯用作產權登記,一聯購房人自行收執,具體請向市地稅局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