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肝損傷是指由藥物或其代謝產物的毒性作用引起的肝臟損傷,或在治療劑量下應用藥物時的過敏反應。
藥物相關肝損傷的發生率佔全世界所有藥物不良反應的10-15%,而暴發性肝衰竭的發生率為5%。在美國,20%的老年人黃疸是由藥物引起的,25%的暴發性肝衰竭是由藥物引起的,特別是撲熱息痛過量,其發病率和死亡率超過50%。在日本,從1964年到1973年,DILI的發病率增加了10倍。在法國,藥物性肝病佔肝炎患者的10%,40%的肝損傷患者年齡在50歲以上。在我國,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病率也在逐年增加。
目前,藥物性肝損傷常常被診斷不足和誤診,原因是發病時間差異大,臨床表現與用藥關係隱蔽,多數肝病專家對病毒性肝炎有興奮,缺乏良好的確診方法和診斷標準。當臨床診斷有困難時,可應用RUCAM評分系統和Maria評分系統進行輔助診斷筆者回顧性分析了2005年10月至2011年5月在北京地壇醫院住院的230例急性藥物性肝損傷患者的臨床資料(採用RUCAM定量評分系統),發現230例患者中,男性99例(43%) ,女性131例(57%),年齡19-84歲,平均年齡為(51.8±16.8)歲。引起肝臟損傷的最常見藥物是中藥補品和中成藥、抗結核藥和其他抗菌藥。比較常見的中藥包括何首烏、白鮮皮、延胡索、癃閉通、複方青黛膠囊、頸舒、金烏骨痛膠囊、白癜風膠囊、小金丸等。而西藥包括抗結核藥(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抗生素(阿莫西林、加替沙星、甲硝唑)和降血脂藥(辛伐他汀、阿託伐他汀、非諾貝特)。在230名患者中,94.7%的患者預後良好,有4名病情加重的患者自動出院,8名患者死亡。
綜上所述,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生率在逐年上升,目前尚無良好的確診方法,可結合評分系統進行輔助診斷。一旦發生藥物性肝損傷,應立即停用可疑藥物,並使用抗炎和保肝藥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