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期階段:骨折後1~2周內,此期康復治療的目的是促進患肢血液循環,消除腫脹,防止肌萎縮。由於患肢腫脹、疼痛、易發生骨折再移位,功能鍛鍊應以患肢肌主動舒縮活動為主。原則上,骨折上、下關節暫不活動。但身體其他各部關節則應進行康復治療。
2.中期階段:即骨折2周以後,患肢腫脹已消退,局部疼痛減輕,骨折處已有纖維連接,日趨穩定。此時應開始進行骨折上、下關節活動,根據骨折的穩定程度,其活動強度和範圍逐漸緩慢增加,並在醫務人員指導和健肢的幫助下進行,以防肌萎縮和關節僵硬。
3.晚期階段:骨折已達臨床癒合標準,外固定已拆除。此時是康復治療的關鍵時期,特別是早、中期康復治療不足的病人,肢體部分腫脹和關節僵硬應通過鍛鍊,儘早使之消除。並輔以物理治療和外用藥物薰洗,促進關節活動範圍和肌力的恢復
以上就是專家為您闡述的骨折患者的康復治療,但是根據臨床上骨折的程度不一樣,進行康復治療的時間也不一樣,很多患者往往在骨折治療進行到穩定階段採取康復治療,這樣既可以輔助平時的治療,也可以促進骨折部位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