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治療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是PVTT的形成,即使腫瘤很小,門靜脈癌栓的發生率仍然很高,一旦形成就會引起肝內播散。主門靜脈癌栓可阻斷約80.0%的正常肝組織供血,在這種情況下,TACE可引起肝臟血流的進一步阻斷和急性肝衰竭而導致死亡。因此,從理論上講,為防止肝組織壞死,門靜脈通暢是安全肝動脈栓塞的前提,所以在肝細胞癌合併門靜脈癌栓的治療上一直存在著分歧。有學者將門靜脈主幹完全梗阻列為TACE的絕對禁忌症,將主幹不完全梗阻列為相對禁忌症。
本研究認為:
1、PVTT中存在肝動脈血供;
2、PVTT大多不能完全阻斷門脈血流;
3、門靜脈有癌栓時,往往有豐富的側支循環,門靜脈周圍的小靜脈迂迴擴張,稱為 "門靜脈海綿形成",這些側支在肝動脈栓塞時仍能維持肝臟的血液供應;
4、門靜脈癌栓的治療,應在肝動脈栓塞的基礎上進行。門靜脈分支癌栓應該是TACE的良好適應症;
5.目前認為,肝功能狀況是一個重要因素,肝功能良好的
6.對合並PVTT的患者,應儘可能地 "超選 "TACE。
研究表明,PVTT多由肝動脈供血,經肝動脈進行碘栓化療後,碘油沉積在癌栓中,發現癌栓的堆積與它的收縮率呈正相關。TACE的絕對指徵是當癌栓位於肝門靜脈的節段性分支。應用超選擇性插管技術和肝臟或肝臟下節段的化療栓塞,使碘油在癌栓內良好沉積,可使其萎縮甚至消失。當癌栓位於主幹或主要分支內時,曾被認為是TACE的禁忌症。
但近年來的臨床研究發現,對於未完全阻塞門靜脈主幹的癌栓,或完全阻塞門靜脈但已形成肝臟側支循環的癌栓,特別是當癌症侷限於肝段時,不應認為TACE是禁忌症。進行節段性TACE是安全的,並已被證明對PVTT有效,可提高患者的生存率。但是,如果門靜脈完全堵塞,側支循環尚未形成,且癌症巨大,TACE將導致嚴重的肝衰竭。肝動脈灌注化療(TAI)此時是有效的,但其療效低於TACE。
肝動脈灌注化療(TAI)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