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質疏鬆症是一種以骨量降低、骨微結構破壞、骨脆性增加、骨強度下降、骨折風險性增大為特徵的全身性、代謝性骨骼系統疾病,可分為原發性骨質疏鬆症和繼發性骨質疏鬆症。
本指南所稱的骨質疏鬆骨折(脆性骨折)指原發性骨質疏鬆症導致骨密度和骨質量下降,骨強度減低,在日常活動中受到輕微暴力即可發生的骨折,是骨質疏鬆症最嚴重的後果。常見的骨折部位是脊柱、髖部、橈骨遠端和肱骨近端。
骨質疏鬆骨折的特點及治療難點:
1、骨質疏鬆骨折患者臥床制動後,將發生快速骨丟失,會加重骨質疏鬆症。
2、骨折部位骨量低,骨質量差,且多為粉碎性骨折,復位困難,不易達到滿意效果。
3、內固定治療穩定性差,內固定物及植入物易鬆動、脫出,植骨易被吸收。
4、骨折癒合過程緩慢,恢復時間長,易發生骨折延遲癒合甚至不癒合。
5、同一部位及其他部位發生再骨折的風險明顯增大。
6、多見於老年人群,常合併其他器官或系統疾病,全身狀況差,治療時易發生併發症,增加治療的複雜性與風險性。
7、致殘率、致死率較高,嚴重威脅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生活質量和壽命。因此,骨質疏鬆骨折的治療有別於一般的創傷性骨折,既要重視骨折本身的治療,也要積極治療骨質疏鬆症。
骨質疏鬆骨折多見於老年、女性人群,多有輕微外傷(指平地或身體重心高度跌倒所引起的損傷)或沒有明顯外傷史,甚至在日常活動中也可發生。臨床表現:
1.骨折的一般表現:可出現疼痛、壓痛、腫脹和功能障礙。但骨質疏鬆骨折患者也可沒有疼痛或僅有輕微疼痛,或表現為原有疼痛加重。功能障礙也可很輕微,甚至患肢仍可活動。
2.骨折的特有表現:可出現畸形、骨擦感(音)、反常活動。但臨床上也有患者發生骨質疏鬆骨折後缺乏上述典型表現。
3.骨質疏鬆症的表現:可出現身高變矮、脊柱側凸或駝背畸形等。
X線檢查可確定骨折的部位、類型、移位方向和程度,對診斷和治療具有重要價值。X線片除有骨折的特殊表現外,還有骨質疏鬆的表現,如骨密度降低、骨小梁稀疏、骨皮質變薄、骨髓腔擴大等。攝片範圍應包括損傷部位的L、下鄰近關節,髖部骨折應包括雙側髖關節,脊柱骨折應結合查體確定投照部位及範圍,避免漏診。合理應用CT和MR檢查,CT能夠準確顯示骨折的粉碎程度及椎管內的壓迫情況,CT三維成像技術能清晰顯示關節內或關節周圍骨折,MRI對發現隱匿性骨折以及鑑別新鮮或陳舊性骨折具有重要意義。
擬診為骨質疏鬆骨折的患者有條件可行骨密度檢查。骨密度的檢查方法較多(如DXA、pDXA、QCT、pQCT等),其中雙能X線吸收法(DXA)是目前國際公認的骨密度檢查方法。參照WHO推薦的診斷標準,DXA測定骨密度值低於同性別、同種族健康成人的骨峰值不足1個標準差屬正常(T值≥-1.0SD)。降低l~2.5個標準差為骨量低下或骨量減少f-2.5 SD<T值<-1.0SD)。降低程度等於或大於2.5個標準差為骨質疏鬆(T值≤-2.5SD)。降低程度符合骨質疏鬆診斷標準,同時伴有一處或多處骨折為嚴重骨質疏鬆。臨床上常用的測量部位是L1~L4及髖部。實驗室檢查如下:
1.根據需要可選擇檢測血、尿常規,肝、腎功能,血糖、鈣、磷、鹼性磷酸酶、性激素、25(OH)VitD和甲狀旁腺激素等。
2.根據病情監測、藥物選擇、療效觀察和鑑別診斷的需要,有條件者可檢測骨代謝和骨轉換指標(包括骨形成和骨吸收指標),以便進行骨轉換分型,評估骨丟失速率、病情進展及再骨折風險,選擇干預措施。骨形成指標包括血清鹼性磷酸酶、骨鈣素、骨源性鹼性磷酸酶、I型前膠原C端肽和N端肽。骨吸收指標包括空腹尿鈣/肌酐比值、血漿抗酒石酸酸性磷酸酶及I型膠原C端肽、尿吡啶啉和脫氧吡啶啉、尿I型膠原C端肽和N端肽等。低骨密度而高骨轉換率提示骨折風險明顯增加。
3.聯合生化指標檢測與評估優於單一骨密度或骨生化指標檢測。
注意與骨轉移瘤、多發性骨髓瘤等骨腫瘤以及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等其他代謝性骨病導致的繼發性骨質疏鬆骨折進行鑑別。
骨質疏鬆骨折的診斷應結合患者的年齡、性別、絕經史、脆性骨折史及臨床表現等因素以及影像學檢查和(或)骨密度檢查等結果進行綜合分析,作出診斷。
復位、固定、功能鍛鍊和抗骨質疏鬆治療是治療骨質疏鬆骨折的基本原則,理想的治療是上述四者有機結合。在儘可能不加重局部血運障礙的前提下將骨折復位,在骨折牢固,同定的前提下儘可能早期進行功能鍛鍊,使骨折癒合和功能恢復均達到比較理想的結果。同時合理選擇和使用抗骨質疏鬆藥物,避免骨質疏鬆加重或發生再骨折。
骨質疏鬆骨折的治療應強調個體化,可採用非手術或手術治療。具體方法應根據骨折部位、骨折類型、骨質疏鬆程度和患者全身狀況而定,權衡非於術與手術治療的利弊,作出合理選擇。
骨質疏鬆骨折多見於老年人,整復和固定應以方法簡便、安全有效為原則,以儘早恢復傷前生活質量為目的。
應儘量選擇創傷小、對關節功能影響少的方法,不應強求骨折的解剖復位,而應著重於組織修復和功能恢復。對於確需手術治療者,要充分考慮骨質疏鬆骨折骨質量差、癒合緩慢等不同於一般創傷性骨折的特點,可酌情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特殊內固定器材,如鎖定加壓鋼板、粗螺紋螺釘、具有特殊塗層材料的內固定器材等。
2、使用應力遮擋較少的內同定器材,減少骨量的進一步丟失。
3、採用特殊的內固定技術,如螺釘固定時穿過雙側骨皮質,增加把持力。
4、採用內固定強化技術,如螺釘周圍使用骨水泥、膨脹器及生物材料強化。
5、骨缺損嚴重者,可考慮採用自體或異體骨移植以及牛物材料(骨水泥、硫酸鈣等)充填。
6、視骨折同定的牢固程度、骨折部位及患者的全身情況,酌情選用外固定。外固定應靠,保持足夠的時間,並儘可能減少對骨折鄰近關節的同定。 骨質疏鬆骨折患者的康復治療既要遵循一般骨折術後的康復規律,又要考慮到患者骨質量差、內固定不牢同及骨折癒合緩慢的特點。強調早期進行肌肉、關節的被動和豐動鍛鍊,儘早活動未固定的關節,儘量減少臥床時間。
對骨質疏鬆骨折患者除防治骨折引起的局部併發症外,還應重視全身狀況的改善,積極防治下肢深靜脈血栓、墜積性肺炎、泌尿系感染和褥瘡等併發症,降低致殘率及病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