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療原發疾病
不少軀體疾病或精神疾病病人就診時常以失眠為主訴,醫生應仔細檢查,注意是否存在原發疾病。若只對失眠作對症處理,往往收不到預期效果,且會貽誤病情。
(二)講究睡眠衛生
講究睡眠衛生可以改善睡眠,對程度較輕的失眠可收治療之效,其主要原則如下:
1.白天是否感到頭腦清新與精力充沛是權衡前一夜睡眠是否夠量的唯一指標,達到這一指標便不要再多睡了。減少多餘的臥床時間有益於睡眠,臥床時間過多往往導致睡眠變淺與中途醒轉增多。
2.儘可能地只將床作為睡覺的專用場所,不要躺在床上看書、看電視等。
3.每天早晨定時醒轉並立即起床有助於加強睡眠-醒覺生物節律,可使人睡時間趨於規律化。
4.如果因為睡不著而越來越焦急煩躁,最好的辦法是起床乾點別的事,等有了睡意再上床。硬躺在床上強行自己入睡,往往會事與願違。
5.每天從事一定的體育運動可使睡眠加深。
6.飢餓妨礙睡眠,睡前稍微吃點零食有助於睡眠。
7.傍晚或晚上少飲或不飲有興奮作用的飲料,如茶、咖啡、可口可樂等。
8.睡前飲酒可使精神緊張者較易入睡,但酒後的睡眠是斷斷續續的,因此睡前飲酒不一定可取。
9.吸菸有礙睡眠,睡前最好不吸菸。
10.設法使臥室裡保持適宜溫度和環境安靜。
(三)藥物療法
1.催眠藥的使用
目前使用的催眠藥主要有三類,即:苯二氮卓類(BDZ)、巴比妥類藥和其他催眠藥。
(1)苯二氫卓類催眠藥:這是目前應用最廣的催眠藥,根據藥物半衰期的長短一般分為超短效型、短效型、中效型與長效型四類。
1)超短效型:半衰期在5小時以內,常用者有三唑侖(睡前服0.25—0.5mg)、咪達唑侖(睡前服15~30mg)、美達西泮(睡前服 5~10mg)。此型藥物催眠作用快而強,適用於人睡困難及熟睡感缺乏者,但其作用時間持續較短,可引起早醒、反跳性失眠、白天焦慮,也易形成藥物依賴,只宜階段性短期應用。
2)短效型:半衰期5~10小時,常用者有勞拉西泮(睡前服1一4mg)、替馬西泮(睡前服10—30mg)等,適應證同超短效型,但不良反應較少,催眠作用也稍弱。
3)中效型:半衰期為11~24小時,常用者如阿普唑侖(睡前服0.4~0.8mg)、艾司唑倉(舒樂安定,睡前服1~2mg)、奧沙西泮(睡前服 15~30mg)、氟硝西泮(睡前服1—2mg)等。主要適用於中途易醒、早醒、嚴重失眠者以及失眠伴白天焦慮、緊張者.如數晚連續使用,晨起後可有睏倦、頭重感、步態不穩等藥效殘留現象。
4)長技型:半衰期超過24小時,甚至長選數日。常用者如地西泮(睡前服2.5—7.5mg)、硝西泮(唾前服5~10mg)、氯硝西泮(睡前服1~4mg)、滷沙唑侖(睡前服10~20mg)等。由於半衰期長,不會引起早醒及白天焦慮,突然停藥較少引起反跳性失眠,也較少引起藥物依賴,但易產生白天睏倦及精神運動功能失調。主要用於重性精神障礙伴發的失眠。
(2)巴比妥類催眠藥:常用的有苯巴比妥(睡前服0.03-0.06g)、異戊巴比妥(睡前服0.1~0.2g)、司可巴比妥(睡前服0.1g)等。這類藥物可致呼吸中樞抑制,且易產生依賴,故現已少用。
(3)其他催眠藥:水合氯醛催眠效果肯定,劑量為10%水溶液10一15ml睡前服,但長期服用易致成癮。也有利用抗組胺藥的鎮靜作用來催眠的,如羥嗪 (睡前服25~50mg)、賽庚啶(睡前服2~4mg)等,對於過敏性疾病特別是皮膚瘙癢引起的失眠效果好。新型抗抑鬱藥米氮平(睡前服 15~30mg),有較強的鎮靜催眠和抗焦慮作用。新型抗精神病藥奎硫平(睡前服50~150mg),鎮靜催眠作用良好,且長期服用無依賴性。
(4)新型催眠藥:佐匹克隆(睡前服7.5一15mg)、唑吡坦(睡前服5—10mg)等。此類藥物可改善失眠者入睡的知覺和加強深睡眠,無體內積蓄、無明顯的藥物依賴作用。
(5)中藥:酸棗仁湯加減對原發性失眠和焦慮性失眠有一定療效。
2.療程期限及停藥方法
當失眠改善後,應在何時停用催眠藥目前尚無一致意見。一般來說,對軀體疾患引起的失眠,當睡眠充分改善後,停用催眠藥。對精神疾患引起的失眠,催眠藥有時需與其他精神藥物較長期合用。對於原發性失眠及心理生理性失眠,在睡眠獲得充分改善後,仍需維持性使用催眠藥物至少4周。
由於催眠藥物常需服用較長時期才能使失眠取得較好療效,因此撤藥常會遇到困難。為避免突然停藥引起的反跳性失眠及戒斷反應,可採用以下方法停藥:
(1)漸減法:對於超短或短效型催眠藥,撤藥時宜緩慢逐步減量,一般先減少每夜量的1/4,維持此量2~4周,如無失眠反覆,可再減至l/2量、1/4 量,最後停藥。若在減量過程中失眠復現,應恢復到復發前劑量維持1~2周,再酌情減量。若通過各種方法均表明不能完全停藥,則應以最低有效劑量長期維持。
(2)隔日服藥法:中及長效型催眠藥由於半衰期較長,反跳性失眠及戒斷症狀多在減量或停藥數日之後方出現.且反應較輕。準備終止治療時,可先隔夜服藥1次,逐漸延長至每隔2~3夜服藥1次,最後完全停藥。對不能完全停藥者,也應以最長服藥間隔最低量服藥維持。
(3)置換法:也可將短效藥先換成長效藥,然後再通過漸減法或隔日法停藥。由於長效藥顯效較慢,置換時可出現一過性失眠,但堅持l周,長效藥即可收效,要向病人說明這點。
(四)心理治療
以行為治療較為常用,具體方法包括鬆弛療法、自身控制療法、沉思訓練、生物反饋療法等。鬆弛療法的實施方法如下:安靜平臥,先調勻呼吸,力求自然地使呼吸變深變慢。同時依次放鬆全身各部肌肉,腦子裡則想象某種輕鬆寧靜的情景,以求身心同步鬆弛,這樣使生理覺醒水平下降,縮短入睡潛伏期,改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