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上對睡眠功能障礙的分類並不規範,各國的診斷標準也不統一。主要包括睡眠障礙和深睡眠狀態。
(1)睡眠障礙:
①內源性睡眠障礙:如睡眠過多、失眠、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不寧腿綜合徵、週期性腿動。
②外源性睡眠障礙:如不良的睡眠衛生和睡眠節律障礙(跨時空睡眠節律障礙、工作變動綜合徵)。
(2)深睡眠狀態包括非快速眼動、與睡眠有關的夢遊症和快速眼動行為障礙。
2.美國睡眠障礙中心的分類 美國睡眠障礙中心協會在1979年出版的《睡眠和覺醒障礙診斷分類》將與睡眠有關的問題分為四大類。
(1)失眠:或稱為入睡和保持睡眠的障礙。這是最常見的睡眠障礙。已經確定的是,有三種不同類型的失眠症,都以長期睡眠障礙和白天昏昏欲睡為主訴。
①紊亂性睡眠失眠,是指入睡困難。
② 睡眠保持障礙性失眠,其特點是經常在夜間醒過來。
③終端失眠,其特點是早晨早醒,無法再入睡。這些類型可單獨或合併發生,但在環境允許睡眠的情況下,通宵失眠的情況較少見。
(2)嗜睡症:其中最常見的是發作性睡眠障礙。其典型症狀是:睡眠發作;突然倒下;睡眠癱瘓或睡眠麻痺;入睡前出現幻覺。
另一種常見的嗜睡症類型是睡眠呼吸暫停。這是一種患者在深度睡眠期間呼吸反覆暫停,並突然醒來恢復呼吸的情況。這種類型的睡眠障礙的特點是病人在早晨醒來時感覺神清氣爽,昏昏欲睡。它也可以被看作是一種入睡或保持睡眠的障礙。任何抱怨失眠和白天明顯嗜睡的病人都有可能存在睡眠呼吸暫停。
(3)睡眠-覺醒時間表紊亂:這包括高速飛行引起的暫時性生理節律紊亂和工作時間變化引起的暫時性睡眠紊亂。一個更持久的症狀是延遲睡眠期綜合徵,即患者長期無法在理想的時間入睡。有這種情況的人在不需要遵循嚴格的時間規律時,例如在週末或節假日,就能安然入睡。看來,睡眠的開始和長度受特定物種生物節律的影響,當這些節律失調時,就會出現睡眠障礙。
(4)深睡眠狀態:指在慢波睡眠中發生的一些臨床表現,即主要是在睡眠III和IV期間,但在睡眠過程本身沒有異常。其中之一是夢遊,多見於患有癔症的兒童和成人。夢遊經常發生在睡眠階段III和IV。換句話說,經過一段時間的睡眠後,病人會從床上坐起來,甚至離開床走來走去,行為呆滯,精神恍惚,問話不答,或叫人不答,走了一會兒又繼續睡覺,第二天就想不起來。兒童的夢遊症通常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自動消失。其他此類睡眠障礙包括睡眠中期驚恐、遺尿症和夜間磨牙。兒童更常見的夜驚發生在睡眠的一個小時左右,其特點是突然尖叫。成人的夜驚是噩夢,會導致一個人醒來,好像感覺到有東西壓著他的胸口。這種情況都發生在第四睡眠階段。如果惡夢沒有驚醒,往往對夢境沒有任何回憶。遺尿也多發生在夜間第III和第IV階段的前1/3睡眠中。